歸根到底,大家都是出來賣的。你能賣什麼,決定了你的收入最終落在什麼檔次。
而一個人能合法地賣的東西,無非就四樣:
1 、賣資訊
2、 賣錢
3 、賣他人的注意力
4 、賣自己的時間
1、最高端的,靠賣資訊賺錢
資訊不對稱是白手起家最快的捷徑,越不對稱,越來錢。
古代消息遲滯,商旅靠A地買,B地賣的差價就能賺取鉅額財富,這是因為“什麼東西在哪稀缺”的資訊是差價的關鍵,一旦掌握,就站到了價值鏈的上游。
就筆者觀察,許多高級打工者,因為最初沒本金,只能從底層打工幹起,但一旦做到高階,掌握大量資訊資源之後,幾乎都會從做業務切換到做資訊掮客,Rainmaker,靠撮合行業內的交易來賺錢了。
這種撮合交易只需要牽線搭橋,連本金都不需要,只要做成一單,一年裏剩下的日子就可以歇著了,這種錢賺起來,可比自己親力親為,當老黃牛要划算的多。
壟斷了資訊交換節點的人,往往在體系中擁有最大的議價權,什麼都不需要自己幹,光靠制定遊戲規就能賺錢。
我身邊一位資管公司的小頭目,團隊10個人,2015年項目分成1000萬,自己一個人拿走850萬,手下9個人分剩下150萬,活都是手下幹的,自己輕輕鬆鬆。手下那些人因為處在資訊鏈的下游,所以湯是有的,肉是沒的。
更low一點的例子有嗎?也有,就是經常被白領們嘲笑的房地産仲介。
[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