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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寶強婚前家族信託計劃構想:給高凈值人士捍衛財富啟示

2017年01月19日 14:20:12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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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導讀:假如,時光倒流到2009年,也就是王寶強結婚前夕。眾所週知,王寶強有一位愛她的母親,也是他最信任的人。首先,王寶強把婚前所賺的800萬元盡數贈與母親。如果王寶強把800萬贈予母親後,其他兄弟姐妹是否有可能回來爭他母親的這部分資産? 

 王寶強婚變事件持續發酵。8月15日,王寶強已向北京朝陽法院起訴離婚,而原本身家上億卻披露自己借款繳納訴訟費。“寶寶”累積的資産去哪兒了?可以預見的是,王寶強原本完整的財富王國,必然隨著離婚分割會成事實。

  眾聲喧嘩,根據目前雙方披露的資訊,輿論貌似一邊倒地挺寶強,甚至有網友“要求”法院讓馬蓉凈身出戶。這能成麼?

  對此,有律師認為,如果當初王寶強設立家族信託,在離婚時信託財産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産分配,就可以讓馬蓉凈身出戶。雖有“馬後炮”,但是這樣的信託架構也希望能給高凈值人士捍衛財富以啟示。

  8月17日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盈科全國家族信託中心主任兼首席律師李魏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採訪時表示,家族信託需要未雨綢繆,一定要在風險發生之前設立,否則,再設就來不及了。

  其次,設立家族信託一定要結合委託人的客觀情況,量身定制。此外,家族信託不只是用到《信託法》,而是對多種部門法律(如《合同法》《婚姻法》《繼承法》《公司法》,甚至《刑法》等)的綜合應用,只有這樣才能經得起風險的考驗。

  婚前搭建信託架構

  也有人認為,家族信託只能保護婚前財産,對於婚內取得的收入無法隔離。王寶強就算當初設了家族信託,也無法隔離婚後演出收入,最終難逃人財兩空。

  我們先根據公開資訊,盤算盤算寶寶的財富王國。

  2008年福布斯中國名人榜顯示,爆紅的王寶強年收入為860萬元。2009、2010、2013、2014、2015年王寶強的年收入分別為530萬、475萬、1800萬、2400萬和2600萬元,2011和2012年沒有上榜。據估算,王寶強從藝以來總收入超過1億元,然而大部分是在他和馬蓉的婚姻存續期間賺得。

  也就是説,在未作任何特別安排的情況下,王寶強在婚後取得的收入都屬夫妻共同財産,除去正常支出,在離婚時都應當與馬蓉依法進行分割。不過李魏律師團隊根據王寶強及其家人的公開資訊,給王寶強量身定制了一款能夠保護婚後收入的家族信託。

  假如,時光倒流到2009年,也就是王寶強結婚前夕。

  眾所週知,王寶強有一位愛她的母親,也是他最信任的人。首先,王寶強把婚前所賺的800萬元盡數贈與母親。他母親並未將此800萬元拿去作個人消費,而是以信託委託人身份,以此800萬元作為信託財産設立了一個“寶寶家族信託”,王寶強、妻子馬蓉及其未來的孩子都可以作為該家族信託預設的受益人範圍。不過每位受益人的受益份額和受益條件均不盡相同。比如可以在信託條款中約定,一旦他和王寶強離婚,馬蓉就將喪失信託受益權。

  如果王寶強把800萬贈予母親後,其他兄弟姐妹是否有可能回來爭他母親的這部分資産?

  李魏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採訪時表示,“在贈予的同時,王寶強可以註明這部分資産是贈予母親個人的,並且還可以附條件贈予,贈予的資産專門用於設立家族信託”,王寶強的兄弟姐妹無權對母親的個人財産提出權利主張。

  李魏表示,為了防止其他風險,也可以在設置信託條款時,限制他母親作為委託人的部分權力。比如家族信託一旦設立後無權撤銷,也無權更改受益人和調整受益份額等。同時,讓王寶強本人擔任信託監察人,賦予他更改受益人和調整受益份額的權力。這就是家族信託比其他方式更為靈活的體現。

  婚後財産如何隔離

  眾所週知,婚後,隨著人氣的高漲,寶寶接的戲越來越多,收入也水漲船高,於是決定成立一家“強強”演藝經紀公司。

  此處繼續構想。

  李魏表示,這裡的關鍵在於,“強強”演藝經紀公司股東並不是王寶強,而是“寶寶家族信託”。王寶強只是該經紀公司的一位簽約藝人,所有收入均屬於“強強”演藝經紀公司,“強強”演藝經紀公司根據合同約定向王寶強等藝人發放合理的工資和勞動報酬即可。

  根據李魏的設計,“強強”演藝經紀公司的經營利潤屬於公司,並根據公司章程定期通過分紅將利潤上傳到“寶寶家族信託”中,信託資金越來越龐大。但是這些收益都是信託財産,並不屬於王寶強收入,也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産。

  至於本次王寶強離婚中需要分割的9處房産和車輛等,李魏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房産和車輛可以通過公司去購買,而不是個人或者家庭持有,這樣就是公司資産,並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産。”

  通過這樣的信託架構設計後,王寶強通過家族信託間接控制了演藝經紀公司的股權,也就可以把婚後的收入源源不斷地輸送到家族信託中。並且,信託資産與王寶強的母親、王寶強自己及妻子馬蓉的財産及風險均相互隔離。而王寶強和妻子馬蓉名下只持有適當的以生活消費為主要目的的流動資金,以及與個人品質生活相關的名錶、名包、首飾、衣物等用品。

  李魏律師表示,如果王寶強與馬蓉一直夫妻恩愛,那麼他們一家作為“寶寶家族信託”的受益人,可以持續地從家族信託中獲得足夠的資金支援,滿足高品質的生活需要及子女成長的經濟保障,直到全家人一起慢慢變老。即使王寶強的母親年老去世,“寶寶家族信託”仍繼續有效,不僅能夠惠及王寶強及妻子馬蓉的一生,還能惠及他們的孩子及未來更多的後人。

  如果王寶強發現妻子馬蓉與經紀人有不正當兩性關係,要鬧到離婚這一步,王寶強夫妻共同財産只有雙方名下不多的流動資金及個人使用的珠寶、名錶、首飾這些奢侈品,對於這部分財産,王寶強可以要求依法分割,至少能夠收回一半以上。

  而 “寶寶家族信託”裏的信託財産,包括持有的公司股權,均與夫妻二人無關,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産進行分割。而此時,王寶強母親作為委託人,或者王寶強本人作為信託監察人,可以依據信託文件的規定,通知信託公司取消馬蓉的受益人資格。

  李魏律師表示:儘管這樣安排並不必然地能夠阻止對方出現出軌行為,但起碼知道出軌後將會失去所有的財富時,也將會更加慎重。對於王寶強來説,財富的安全也是對自己一種很好後續安慰。

[責任編輯: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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