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看看自己的藏品有沒有市場,沒想到卻掉入“藏品拍賣公司”的圈套。日前,虹口區法院對這起涉及79名被害人、涉案金額達222.9萬元的合同詐騙案件作出一審判決,范某等23名被告人以合同詐騙罪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至拘役不等,並處罰金10萬元至4千元不等。
虛構買家,賣家入圈套
季某是名浙江生意人,平時熱衷於收看藏寶類電視節目,並利用工作機會珍藏了兩張錯版幣。今年年初,錯版幣在收藏市場上價值瘋漲,季某於是將自己的藏品照片傳到網上,希望聽聽專家的估價。
不久,一位自稱是華聖公司業務員的吳某主動聯繫上了他,稱已有專家看過這兩張錯版幣,起碼可以賣170萬元,並稱即將在公司內舉辦一場私下交易會,希望季某趕緊與買家見面。
季某聽後怦然心動,攜錯版幣匆匆趕赴華聖公司,工作人員表示買家已到公司,很快就能促成交易。
於是,季某跟隨工作人員來到交易會現場,與所謂的買家進行了溝通。在工作人員的大力遊説下,季某簽訂了一份藝術品交易協議書。之後,工作人員表示,買家已經繳納了一定比例的意向金,只是對錯版幣的真偽放心不下,希望季某配合進行檢測。季某此時已放鬆了警惕,於是同意交檢測機構檢測。
然而,在支付了2萬餘元檢測費用後,季某等來的卻是錯版幣係倣品的結論。公司將藏品返還季某,並表示按照合同約定,已經收取的入場費、檢測費不能退回。
此時,季某才恍然明白自己是中了圈套。
各地被騙人多達79名
季某並不是唯一的受害者。在虹口公安分局經偵支隊偵破該起涉嫌詐騙犯罪案的同時,來自浙江、河南、山西、甘肅多地共計30余名受害者也向警方報案被騙,而實際的受害人則多達79名。
經法院審理查明,范某于2015年3月間與夥同吳某、雷某經事先預謀擔任股東,共同出資成立華聖公司,開展所謂文物拍賣活動。2015年5月至11月間,該團夥利用網路、電話等通訊手段通過虛構買家報高價購買文物誘騙全國各地被害人至公司出售文物,並簽訂《藝術品交易協議書》及《服務合同》。再以文物需要檢測、交易需要交納保證金等名義,誘使被害人至指定檢測公司交納檢測費以及交納保證金,最後以文物檢測不合格為由取消交易,從而騙取錢款,所得款項由各被告人提成分用。
法院認為,上述23名被告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騙取對方當事人給予的錢款,均已構成合同詐騙罪。由於在案證據證明范某等人設立公司時就預謀以犯罪方法騙取被害人錢財,故不屬於單位犯罪,對相關行為應以自然人犯罪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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