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5日訊 據人社部網站消息,近日,人社部印發《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辦法》,決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對企業進行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
《評價辦法》規定,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工作由縣級以上地方人社行政部門按照勞動保障監察管轄範圍負責,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每年開展一次。通過日常巡視檢查、書面材料審查、舉報投訴查處以及專項檢查等勞動保障監察和其他有關工作中取得的企業上一年度信用記錄,對企業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等9種情況進行評價。等級評價結果分為A、B、C三級,各級人社部門將根據企業勞動保 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情況,對管轄範圍內的企業實行分類監管。
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情況將以適當方式告知企業,並歸入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檔案。今後,人社部門將與工商、金融、住房城鄉建設、稅務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建立信用資訊交換共用機制,對企業實行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