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與加多寶涼茶配方宣傳侵權案判決結果出爐。
7月19日晚間,廣藥白雲山(600332.SH)發佈公告稱,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就王老吉與加多寶涼茶配方宣傳侵權案做出二審判決,駁回加多寶上訴,維持原判即加多寶停止虛假宣傳及商業詆毀,賠償廣藥集團及其全資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500萬元。
涼茶配方案始於2013年,彼時加多寶公司、王澤邦第五代玄孫王健儀先後以發表聲明、召開發佈會、製作電視廣告等多種形式,聲稱“獨有的涼茶祖傳秘方和海外經營權仍歸我家族所有”,“我將獨有祖傳秘方獨家授給了加多寶集團”、“從未傳授王老吉秘方給廣藥集團”等。
這一舉動引發了王老吉的不滿,隨後廣藥集團以“虛假宣傳”和“商業詆毀”的名義將加多寶公司告上了法庭。2015年12月23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加多寶立即停止涉案虛假宣傳及商業詆毀的侵權行為,並賠償王老吉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500萬元;同時,還需在《廣州日報》及加多寶集團官網首頁刊登聲明並公開道歉。王老吉公司表示不服一審判決,遂提起上訴。
法院的判決書指出,在未介紹歷史背景的情況下,普通消費者很有可能從“獨家”的字眼中解讀出其他涼茶經營者均未經過合法授權的含義,這種對客觀事實不完整的表述,極易引起消費者的誤解,違反了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構成虛假宣傳行為。
法院稱,這種不正當競爭優勢,損害了王老吉的合法權益;同時指向廣州醫藥集團,造成“王老吉”涼茶使用的不是正宗王老吉配方的誤解,詆毀了“王老吉”涼茶的聲譽和廣州醫藥集團的商譽,構成商業詆毀,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
雖然“涼茶配方案”告一段落,但王老吉與加多寶這對冤家間的糾葛還遠沒有結束。
6月24日,廣藥集團以王老吉商標侵權為由,向加多寶索賠29.3億元,案件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廣藥集團稱,加多寶公司能夠合法使用“王老吉”商標的最終期限截止2010年5月1日,廣藥請求判令加多寶賠償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期間,因侵犯“王老吉”註冊商標造成的經濟損失29.3億。
其中,廣藥提出的29.3億金額還創下了中國智慧財産權領域迄今為止最大索賠的金額紀錄,最早廣藥提請的賠償金額為10億元。廣藥集團于2015年3月修改了索賠金額並稱,集團通過正規渠道調查到加多寶在2010年5月到2012年5月期間,生産銷售王老吉的凈利潤。因此,新的金額計算是基於6家加多寶公司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的生産凈利潤得來。
除此之外,廣藥集團還于2014年8月對王健儀提起了訴訟,稱其在2013年4-5月間為競爭對手加多寶公司拍攝的宣傳廣告違反了《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損害了王老吉藥業的利益。但目前該案的審理處於停滯狀態。
公開資料顯示,自2013年6月至今,法院共對廣藥王老吉與加多寶的8起案件進行宣判,案件涉及商標、裝潢、廣告語等多項行為,廣藥王老吉均勝訴,加多寶均被判構成不正當競爭,目前累計需支付的賠償近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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