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減稅的話題一再撩撥社會神經,成為輿論熱點。筆者認為,我國並不存在大範圍減稅的外部環境,今後一段時期,我國稅制演變的基本方向,是稅制結構優化而不是大規模的普遍減稅。
首先,近年來我國一直在發掘減稅空間。近年來,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減稅措施,具體包括:對小微企業實行所得稅優惠政策;對微利企業減半增收所得稅;提高對個體經營營業稅的起徵點;提高個人所得稅免征額,歸併稅率等級以及削減産品進口關稅等。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發現減稅的空間和潛力越來越小。
其次,財政收支壓力加大對減稅産生強力制約。當前,政府“增收節支”壓力巨大,一方面,財政收入增速回歸常態,另一方面,公共支出呈現快速增長態勢。從中長期看,我國又面臨老齡化快速發展的挑戰。近期調整的困難和遠期財政支出的壓力擠壓了我國的減稅空間。
最後,隨著市場化改革的推進,推動發展成果共用、實現公平正義在我國成為社會發展潮流。政府需要進一步強化公共服務職能,更離不開相應財力保障。
上述多種因素的制約,決定了我國現階段不具備開展激進式減稅的條件。今後一段時期,我國稅制演變的基本方向,是稅制結構優化而不是大規模的普遍減稅。
稅制結構優化的特點,決定了其必然是“有增有減”。在目前推進的諸多項改革中,一些措施因為融合了短期宏觀調控(減稅)和中長期稅制重建的“雙重標準”而具有先行一步的諸多優勢。概括而言,今後一段時期我國減稅的空間主要表現在:
其一,統一增值稅稅率,降低製造業增值稅稅率。全面推行“營改增”消除了營業稅與增值稅並存的狀態,但也把製造業與服務業稅收待遇不平等的問題集中暴露了出來。目前,我國製造業增值稅稅率是17%,優惠稅率為13%;而服務業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11%、6%、3%(乃至零稅率)。需要統一製造業和服務業的增值稅稅率,以消除行業間稅負不公、增值稅稅率過多的問題。
其二,重建地方政府收入體系,擺脫對土地財政的依賴。目前,我國房産稅改革的相關工作進行有序推進,社會各界也把遏制房地産泡沫的希望寄託在推出房産稅上。需要指出的是,政府擁有社會管理者和城市土地所有者的雙重身份,具有通過統籌房産稅收入和土地出讓金收入以實現收入最大化的強烈動機。房産稅不能蛻變為加重居民負擔的新工具。因此,必須完善相關制度設計。政府在推出房産稅時要提供關於住房保障的鄭重承諾以切實讓利於民,引導經濟社會發展步入可持續發展的軌道。
其三,提供經濟激勵,推動個稅徵管模式轉型。縮小收入差距需要充分發揮個人所得稅的作用。
其四,進一步增加企業所得稅減免力度。從鼓勵“雙創”、增加就業、激發經濟活力的需要出發,可以探索實行隨企業規模而逐步強化的階梯式所得稅政策。
其五,大幅削減政府性基金。在稅收之外,我國還有著規模超過萬億元(不含土地出讓金收入)的政府性基金。
其六,優化社保繳費水準。一些社會保險項目存在繳費偏高、社保收費明顯超過實際支出的現象,需要在科學測算實際資金需要的基礎上予以調整。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