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星集團會長李健熙長女、新羅酒店社長李富真和其夫、三星電氣公司常務顧問任佑宰的離婚訴訟過程中,任佑宰近日針對李富真提起有關財産分割的訴訟,要求李富真對其分割1.2萬億韓元(約合人民幣69億元)的財産。由此,李富真的財産規模和其財産的形成過程受到世人關注。
據韓聯社網站7月7日報道,李富真財産中有99%來自三星集糰子公司股份,包括三星物産(持股率5.5%)和三星SDS(持股率3.9%)的股份。以6日收盤價為準,李富真持股價值為1.7087萬億韓元。
以近一年最高價為準,李富真持股價值最高曾達3.0328萬億韓元(約合175億元人民幣),平均持股價值約為2.4萬億韓元。據悉,李富真財産中無非上市股份,且房地産在財産中佔比很低。由此推測,任佑宰提出的“1.2萬億韓元”是李富真持股價值的一半。
但是法律界普遍預測,任佑宰可能無法如願以嘗。因為李富真持有的股份多數是婚前財産,任佑宰未對該財産的形成出過力。
財界和法律界認為,任佑宰並非期待能拿到這筆鉅額財産,而先提出財産分割請求,然後將此與其他離婚條件掛鉤進行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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