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七天無理由退貨”規定買真退假、虛假下單收貨寫評論就能掙錢、花一元博得價值幾千元甚至幾十萬元商品……這些五花八門的所謂網上致富門道,看似佔了網購的“小便宜”,實則得不償失,有的甚至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半年退貨10起
網購“後悔權”帶來逆向新騙局
“在阿迪達斯實體店買雙鞋,800多,回頭在網上找一模一樣的才400多。我又在網上買了雙,然後把實體店的退了。有人説,網上的是便宜可能是高倣的,我説沒事,我把網上買的退給實體店了……”
這個曾經在網上流傳很廣的段子如今有了“新版本”,不過主角因涉嫌詐騙被警方抓獲。
“我剛收到貨試了一下,發現這副耳機根本無法使用。”
幾個月前,四川成都一名男子向京東客服投訴,聲稱自己購買的售價5000多元的某名牌耳機存在嚴重品質問題,要求全額退貨退款。京東商城受理了該男子全額退貨退款的申請,並根據相關流程將退貨商品送至商家檢測。
就在商品檢測期間,京東商城通過對西南逆向處置中心高值奢侈品退貨數據分析發現,該男子先後9次購買同型號耳機,並以同樣理由退貨投訴。
“我們對該賬號的訂單進行監控,而逆向返還的耳機檢測結果顯示非‘廠家産出産品’,我們初步確定該客戶涉嫌詐騙,並向成都市新都警方報案。”京東西南區防損部閆建錄表示,消費者退回的貨品包裝盒沒換,內部商品卻被調換成外形一樣但材質甚至觸感都很劣質的山寨貨。
成都市新都警方接到報案後,通過網偵大隊數據鎖定了有劣質耳機購買記錄、二手網站交易記錄和多次京東退貨記錄的薛某。
4月28日,民警在薛某親戚家將其抓獲,並在薛某家搜到高端耳機和購買小票,薛某對自己以調包方式盜竊耳機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第一次很緊張,發現很容易,後來就收不住手了。”20歲出頭的薛某在審訊室後悔地説。他用300多元的山寨貨,調包5000多元的真貨,然後在二手交易平臺以3000元的價格賣出,半年獲利2萬餘元。
工商總局發佈的《網路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已于3月15日正式執行。該條例明確規定,網路商品銷售者應當依法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義務。
“這也給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機。”負責該案件的唐鑫警官表示。
唐警官告訴記者,近兩年他經辦的網購調包詐騙案有增多的趨勢,調包的商品以奢侈品和高端的數位設備為主,調包手段大同小異,或是用倣冒品調包正品,或是調包內部零件偽裝未拆封的跡象,大都是惡意利用七天無理由退換貨規則。
然而,調包行為持續了半年,電商平臺為何沒有及時應對?
對此,京東西南公司公關部席大偉表示:“京東是一個很大的平臺,所有的商品遇到退貨,由配送員收回。配送員只要確認發票、物品完好、吊牌都在,就會收貨。貨品會返還給供貨商,供貨商發現有問題直接反饋我們,拒絕我們退貨。我們也是受害者。”
配送員無法把關真偽,退貨評定耗時費力,加之電商每日交易數據量大,電商面對這種逆向新騙局稍顯遲鈍。
對於消費者擔心的被退回的假貨會不會進行二次銷售問題,席大偉稱,消費者七天無理由退回的商品,快遞員到府取件後,會被退回到京東逆向處置中心,由專業人員進行嚴格檢測,符合條件的商品會被退回商家,而其他商品則會被銷毀,確保不會再流入市場。
中國政法大學智慧財産權中心特約研究員趙佔領在接受採訪時表示,規則被惡意利用,傷害的是電商和消費者雙方。頻發的案件,提醒電商要優化退換貨的內部流程設計,縮短檢測週期,提升檢測水準。同時他還建議,電商可通過暫時凍結退款的方式,預留充足時間鑒定退貨真偽。
第一案一審落槌
“刷單入刑”專治“小聰明”
日前,杭州市余杭區法院一審宣判一例“刷單入刑”案。據悉,這是全國首例組織刷單炒信被判刑的案件,組織者李某被法院認定為犯非法經營罪。
2013年2月,李某創建“零距網商聯盟”網站,並利用聊天工具建立平臺,吸納會員參與刷單。會員為淘寶賣家,須繳納300元至500元不等的保證金和40元至50元的平臺管理維護費及體驗費。案發時,平臺有會員近1500名。
記者獲悉,李某的刷單平臺的流程為:刷單者懸賞任務點,刷手通過聊天工具聯繫“賣家”接受任務;刷手到“賣家”店舖虛假下單並支付款項,“賣家”發“空包”;刷手虛假收貨並給予好評、收取90%任務點,剩餘10%被平臺抽取;“賣家”將刷手支付的款項返還給刷手,刷單完成。
據此案主審法官俞瀟介紹,為避開電商平臺對虛假交易的監管,該網站還要求刷手瀏覽相關商品頁面一定的時間,與“賣家”通過“旺旺”就商品情況、價格等進行交流,甚至還有專人向會員提供發空包服務,以完善虛假交易的流程,最後再更換支付方式返還錢款、完成刷單,偽造進行實際交易的假像。
“平臺還向沒有時間做‘任務’的會員出售任務點,實現另一種形式的牟利。”俞瀟説,為維持運轉,該網站規定會員必須達到線上時長、刷單量等要求,才有可能在退會時收回之前繳納的保證金。
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2月至2014年6月,被告人李某共收取平臺管理維護費、體驗費及任務點銷售收入逾30萬元,另收取保證金共計50余萬元。
通信管理部門還查明,該網站不具備獲得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的條件。這被法院認定為違反《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
法院一審審理認為李某違反國家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明知是虛假資訊仍通過網路有償提供發佈資訊等服務,擾亂市場秩序,且情節特別嚴重。法院當庭宣判,李某因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90萬元。連同此前李某因犯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被判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法院予以並罰,決定對李某執行有期徒刑五年九個月,並處罰金92萬元。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曾表示,“炒信”已呈現職業化、專業化等特點,對電子商務健康發展的危害日漸突出。
“過去打擊刷單炒信主要靠行政處罰,但罰款上限僅20萬元,一些不法商家有恃無恐。余杭區法院第一次將組織刷單者判刑,對刷單炒信相勾連的違法犯罪行為,勢必將形成震懾,進一步凈化電子商務環境。”北京盈科(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羅浩説。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助理研究員周輝認為,網店經營者要樹立正確的“經營觀”,“潛規則”或許能帶來一時利益,但長遠看要靠産品和服務品質。“現在要做的是,進一步提高‘耍小聰明’的違法成本,讓商家能夠公平競爭。”
轉戰小平臺
“一元購”改頭換面變相博彩
號稱花一元就能博得價值幾千元甚至幾十萬元商品的“抽獎式購物”平臺一度風靡網路,多家大型電商、網際網路企業涉足。記者近期調查發現,由於這種“一元購”涉嫌非法博彩,經媒體曝光後,已從一些大型電商平臺退出,如網易已關停旗下“一元奪寶”和“一元購”等奪寶類平臺,其中“一元奪寶”的官方網站已變更為“易商城”,只有5款商品在售。與此同時,這種“抽獎式購物”轉戰小平臺。記者僅在蘋果應用軟體商城搜索“奪寶”“一元購”等關鍵詞,就有百餘個結果,其中絕大多數為個人開發的應用軟體。
記者在隨機打開的幾個平臺發現,曾經的“一元購”紛紛改頭換面,許願奪寶、夢想雲購、奪寶高手等名稱五花八門。和大平臺類似,參與抽獎的商品大到汽車小到充值卡,遊戲規則幾乎一致,花最低一元錢獲抽獎號碼,平臺按照一定演算法揭曉結果。
據記者調查,這些個人開發的小平臺為吸引流量花樣百齣。幾個小平臺互相合作,拉客戶,給佣金,後臺操控。記者加入幾個玩家QQ群,每天收到上百條資訊,群內都是推薦介紹“靠譜”的借貸平臺、新出的手機應用軟體等。福建網友王先生在玩家QQ群中發佈資訊稱:“奪寶平臺要擴大市場,需要客戶來玩。如要合作,可開前後臺,自己拉人到前臺玩,後臺操控,每天結算佣金,客戶買多少單你就賺多少單。”
過去那些在大平臺虧了本的人紛紛轉入這些小平臺試圖翻本。一位長沙網友稱,去年在某大型平臺“一元奪寶”輸了25萬元,今年年初發現原來的大平臺撤銷後,就開始涉足小平臺,只求賺錢把貸款還了就“上岸”。
為了籌錢,有的人下載了30多個借貸類手機APP。一位上海網友有35個網貸和高利貸貸款,最近一次以100%的月利率借了15000元。江蘇宿遷一名網友因借貸參與“一元購”,拖欠金融貸款逾期未還,以涉嫌惡意貸款合同詐騙被金融機構告上法庭。
“身邊人都知道我是個賭徒,已經妻離子散,工作也丟了,每天網貸催債的電話都打爆了。”上海網民陳先生哭訴,現在就想把輸的贏回來後就“金盆洗手”。
記者調查發現,這類小平臺層出不窮,最低只要花2000多元外包給專業公司搭建個系統平臺就能運作。有的平臺註冊資本僅10萬元,官網上卻陳列著各種豪車。
這些小平臺投資低收益高。在一家名為“五羊奪寶”的平臺上,陳列著勞力士鑲鑽手錶等奢侈品,寶馬、保時捷等豪車。公開資料顯示,“五羊奪寶”是佛山市搜搜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旗下一元奪寶、趣味限購為特色的專業B2C購物平臺。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顯示,公司成立於2009年4月,註冊資本10萬元,由兩位自然人股東分別出資5萬元成立。記者注意到,截至6月20日,網站上僅寶馬7係等4款熱門車型已有38.8萬多人次參與抽獎,按照每次10元的認購額,這筆收入達到388萬多元。
但記者發現,雖然商品包括豪車豪表,實際上玩家只能抽中充值卡、購物卡等低價值商品。從平臺顯示的中獎名單可以看到,根本沒有人中過豪車豪表,大部分都是手機充值卡之類的低價值商品,一些價值比較高的産品一直處於未開獎狀態。
“平臺初期推廣主要靠砸錢引流,當用戶達到一定量後,就可以躺著數鈔票了。”一位平臺開發者透露,此前一些大平臺主要通過商品溢價賺差價,現在的小平臺商品主要是充值卡、購物卡等容易變現的商品,平臺從買卡方抽成獲利。
據該開發者介紹,平臺先低價買入各種卡,再以卡面價值將卡“眾籌”賣出去,從中賺取差價。由於這類商品非常容易變現,商家和黃牛會以一定折扣進行回收,“即便眾籌不出去,也可以倒手重新變現。”
多位玩家表示,中獎的手機充值卡和京東E卡可以通過獎品回收變現或對賬戶充值。一位同時為多個奪寶平臺回收充值卡的服務商透露,有的平臺規定回收價格不能超過卡面額的一定比例,推廣還能取得佣金,根據收卡面值的3%計酬。
通過後臺生成大量虛擬用戶參與抽獎仍是一些平臺慣用的伎倆。“他們會設置定時獎品回收機制,從而加快開獎時間以實現最大盈利。”一位程式員告訴記者,這類産品往往設定內部賬號中獎程式,有款“一元購”産品曾出現過一個賬號中獎多達232次。
陜西省工商局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局局長楊宏斌認為,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一元購”更像是一種博彩行為,而不是正規的交易行為。由於中獎資訊並不透明,抽獎環節也缺乏公開公正,其各個環節有可能存在嚴重的欺詐行為。
據記者了解,“一元購”雖然火熱,但幾乎缺乏監管。“‘一元購’省略了交易環節,可能是商家規避工商監管行為的一種手段。”浙江省律師協會理事朱煒説,如果無法將其認定為賭博,公安部門也沒法管,而民政部門對於彩標和博彩行業的管轄指的是由國家所發行的彩票。
業內人士認為,目前,可以參照的法律為《反不正當競爭法》,但也存在爭議。楊宏斌説,由於消費者在“一元購”上花錢所購買的只是抽獎機會,網站方並沒有提供實際的商品或服務,不符合反不正當競爭法管轄的交易行為。有獎銷售的前提不存在,工商部門無法以有獎銷售這個類別進行管理。
專家呼籲,對此類網上變相博彩行為應儘快制定相關管理法規,並對相關平臺進行相應的執法檢查。“‘一元購’模式符合年輕人的網購習慣,容易在低齡網民中傳播,在風險大規模爆發前有關部門應該主動介入。”楊宏斌説。
(記者魏兆陽、陳曉波、張璇、魏董華、梁天韻、薛天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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