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後兩次強姦兩名中國留學生的伊拉克難民齊亞德被判處11年有期徒刑。據德國之聲5月16日報道,德國波鴻地方法院當天做出判決,判處去年先後兩次強姦兩名中國留學生的伊拉克難民齊亞德11年有期徒刑。
而根據歐洲本地新聞網16日的報道,齊亞德在庭審開始時並沒有作出任何聲明,也拒絕認罪,直到庭審接近結束之時才承認了自己的罪行。德國《西部報》16日稱,即便罪犯不認罪,法庭也會判刑。德國波鴻檢方表示被告對兩名受害者造成了巨大的身體、心理傷害,並強調被告從案發被捕至今毫無悔意。檢方指出,被告完全清楚強姦是一種怎樣的罪行,在他的家鄉強姦甚至能判死刑。
庭審過程中,德國犯罪心理學家還在法庭上介紹了被告的精神狀況及生活背景。心理學家説,雖然被告只在伊拉克上過3到4年學,教育程度很低,除了自己名字幾乎不會讀寫,但是他並沒有顯著的心理疾病跡象。心理學家特別指出,在強姦了第二名受害人後,被告還搶劫了受害人10歐元,這一舉動説明他具備正常的自我意識、認知能力。
根據德國之聲16日的報道,主審法官塔拉羅夫斯基(Volker Talarowski )在作出判決時特別指出雖然坐在被告席上的是2015年來到德國、並已在去年正式獲得避難身份的伊拉克難民,但是此次審判絕非針對難民。他在判詞中説,被告在庭審全過程中無悔意、且在證據幾無疑點後方才表示認罪,“否則判決可能不至於那麼重”。
根據德國法律,被告人可以在一週內提出上訴。被告的辯護律師申克(Egbert Schenkel )在庭審結束後對德國之聲表示,他的當事人並未決定是否上訴,只是委託他檢查所有的可能性。申克同時也承認,被告在庭審全過程中確實沒有展現出悔罪態度,“即便是在和我交談時,他也十分地寡言少語。”
而受害中國留學生的辯護律師格策在庭審後接受德國媒體採訪時表示,她的當事人並不特別關心判幾年,“重要的是將罪犯繩之以法。”這位中國留學生5月初專程從北京飛來波鴻出庭作證。
此前據德國《明鏡週刊》報道,這位伊拉克難民和妻子及他們的兩個孩子住在大學附近的難民營裏。去年8月,他將一位21歲的中國交換生拖進小樹林強姦,並幾乎將其勒死。去年11月,他再次出手,強姦了一位27歲的中國留學生。警方追蹤到難民營,並於12月逮捕了這名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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