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不動產登記工作規范(試行)》明年起實施 一般登記辦理時限縮至10個工作日
市規劃國土委印發的《北京市不動產登記工作規范(試行)》將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規范》明確了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要求和程序,是不動產登記人員的“操作規范”,也是貫徹落實國土資源部相關政策的重要舉措。《規范》提出,公證成為繼承(受遺贈)不動產登記的可選項。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辦理不動產登記的,繼承權公證文書不再作為必須提交的申請材料。
亮點1 繼承不動產登記是否公證可自行選擇
《規范》明確,公證成為辦理繼承(受遺贈)不動產登記的可選項,由申請人自行選擇是否公證。這也意味著,“公證”環節不再是“必須”的選項。
市規劃國土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是一項便民舉措,更是一項探索性的措施。按照這一規定,不動產登記申請人在繼承或受遺贈不動產時有權選擇公證或直接申請按有關程序進行核驗和登記。業內專家表示,不再將繼承或受遺贈公證作為不動產登記的前置條件,體現了對不動產登記申請人程序性權利的尊重。兩種方式各有優劣,不公證的方式可以為公眾節約公證費用,但運行模式會有一個磨合的過程。
值得注意的是,為保障繼承人和被繼承人的合法權益和財產安全,不要求必須公證並不等于不進行相應的審查核驗,為此,市規劃國土委出臺了《規范》實施的配套文件《北京市繼承(受遺贈)不動產登記工作程序(試行)》,對選擇不公證辦理繼承(受遺贈)不動產登記的政策、辦理流程、申請所需材料等進行統一的規范。
為方便群眾辦理,市規劃國土委網站公布了不動產登記辦事流程和各類登記業務收件標準。各區不動產登記大廳設立了咨詢臺和業務咨詢電話。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