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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女子吃霸王餐一次超8000元被訴 2年14次被罰

2016年11月22日 08:39:55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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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女子吃霸王餐一次超8000元被訴 2年14次被罰

  退休女子吃霸王餐一次超8000元被訴 2年14次被罰

  原標題:退休女子吃霸王餐一次超8000元被訴 2年14次被罰

  53歲女子退休後來京,因吃霸王餐兩年來先後有過14次被行政處罰的記錄。這一回,她在朝陽區一酒店消費超過8000元,因達到刑事犯罪的數額,被以詐騙罪提起公訴。上午,53歲的張彩文在朝陽法院出庭受審,卻是態度蠻橫,多次頂撞法官,沒看出一點悔罪之意。

  今年4月6日16時許,一名女客人來到位於朝陽區石佛營東裏的行宮國際酒店洗浴部進行消費。當晚,該女子開了一間房,叫了搓澡、修腳、牛奶SPA等服務,並在酒店用餐,還點了一瓶3152元的長城桑幹特別珍藏紅酒,是酒單裏最貴的一種。直到第二天晚上8點,她已消費8107.6元,酒店人員讓她結賬,她一直推託明天再説。後來在工作人員的再三要求下,女客人説自己沒有錢,酒店報警。

  原來,這位女客人名叫張彩文,53歲,河南人。張彩文以前在原籍一酒廠工作,2013年退休後來到北京。自2014年5月至今,張彩文在京共有14次被行政拘留的記錄,其中13次是因為吃霸王餐,涉及洗浴中心、溫泉會所、商務會館等場所,1次是因為打計程車不給錢。

  此前張彩文的消費金額大多集中在2000元至3000元間,均未到詐騙罪5000元的起刑點,所以張彩文大多被處以14日拘留的處罰。

  這一次,張彩文因在行宮國際酒店明知自己無支付能力仍消費了8107.6元且拒絕結賬,檢方認為其行為應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據悉,行宮酒店報警當日也是張彩文的生日。

  “你們歪曲事實,我不屬於詐騙,是正常消費。”法庭上,張彩文態度蠻橫,多次言辭頂撞法官,對於已經被羈押7個月表達了強烈不滿。“當天沒有結賬是因為去得晚,錢包、手機都丟了。我想第二天讓家人給我打錢,因為沒有手機聯繫不上沒有辦法結賬。”法官詢問其之前都是因為什麼原因被行政處罰的,張彩文只稱原因很多,那些都已成為歷史,不想再提。

  據記者了解,張彩文是一名離異女子,有兩個兒子,但都斷了聯繫。退休金1000余元,張彩文説不夠花。法官問她這次消費的錢打算怎麼辦?張彩文説:“有錢也不會給他,我已經被關了這麼長時間,要麼就不坐牢要麼就不還錢!”“我關了這麼長時間,損失誰來負責?”

  儘管張彩文在法庭上一再否認自己故意吃霸王餐,但她在公安機關的交代卻與今天截然不同。她曾在口供中説“我沒有去過的地方我都要去,我沒有錢就得花富人的錢。”她還稱自己是自由職業。辦案人員問她:“你的自由職業是什麼?”她説,“就是在外邊白吃白喝。”

  鋻於張彩文的行為,公訴人建議對其量刑在7個月至1年間。上午,此案未當庭宣判。(記者張蕾)

[責任編輯: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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