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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挾貨要價索5倍運費 疑似山寨公司

2016年11月21日 15:19:07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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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宗罪

  快遞不快 包裹延遲了七八天

  説到快遞,家住城東的王女士也有窩心事。今年8月,她在網上購買了一套書籍,網上的快遞跟蹤資訊顯示,她的快件已經到達城東分點,可是快一個星期了,她都沒有收到。於是,她打電話詢問,“對方卻稱快遞員辭職了,沒有人送。”隨後,王女士向該快遞公司總部投訴。過了兩天,該快遞分點安排人將包裹送了過來。

  市民肖女士在收快遞時也遇到了不愉快。她8歲的女兒在市區一家舞蹈培訓學校學習,10月2日下午學校有一場演出,老師發了網址讓家長自己購買演出服裝。肖女士提前預訂,可本該9月底到貨的快件卻延誤到10月1日才收到。打開包裹一看,肖女士預訂的粉紅色裙子竟變成了白色裙子。她想更換,可時間已來不及,女兒也因此失去了登臺表演的機會。肖女士説,如果快遞準時到,發現問題後換貨可能都來得及。

  記者了解到,《快遞服務》標準規定“同城快遞服務時限不超過24小時,國內異地快遞服務時限不超過72小時”,但實際上,快遞延誤的現象並不少見。

  三宗罪

  態度惡劣 快遞員竟辱罵客戶

  家住鯉城區常泰街道的市民胡女士,收快遞時同樣遇到令人厭煩的事。7月21日晚,她打開電腦查看快遞物流資訊,發現上面顯示快件已被簽收,可是自己並沒有收到。情急之下,她不小心在手機上按到投訴按鍵。第二天,快遞公司總部來電話了解情況,並回復稱快件放在她公司一樓。

  隨後,胡女士在公司一樓拿到快件。不久,快遞員聯繫上她,希望在公司總部回訪時配合,説是她自己搞錯了。胡女士當即拒絕這無理要求,對方立即變臉,開始罵她。第三天,對方又來電話説胡女士害他被扣了200元,隨後又是一番辱罵。在此後的兩天裏,胡女士收到十多條辱罵的資訊。

  四宗罪

  暴力分揀 快件破損難以避免

  今年10月中旬,在晉江上班的田先生通過快遞寄3斤蜂蜜給深圳的朋友,寄出時是滿滿的一大瓶,朋友收到時卻只剩下一點點。他找快遞公司溝通了六七次,對方僅賠償200元,“耗費了我半個月左右時間。”田先生懷疑,是暴力分揀造成蜂蜜灑漏。

  10日8時許,記者在中心市區浮橋街石崎小區樓下一快遞店門口看到,一輛貨車停在門口,幾名工作人員正在卸貨。令人大跌眼鏡的是,工作人員分揀物品不是輕拿輕放,而是站在貨車車尾,拿著快遞物品往分揀區拋,只有重量較重、體積較大拋不動的,才將物品提到分揀區放下來。

  記者了解到,2015年11月,國務院法制辦公佈《快遞條例(徵求意見稿)》,意見稿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作業人員以拋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處理快件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責令停業整頓。

[責任編輯: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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