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上海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16年10月8日起,上海全面實施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下設的上海市不動産登記局為本市不動産登記機構,各區縣不動産登記事務中心受上海市不動産登記局委託,具體辦理轄區範圍內不動産登記事務工作。
10月8日,本市全面實施不動産統一登記後,房地産登記由不動産登記替代,房地産權證書和登記證明停止發放,頒發《不動産權證書》和《不動産登記證明》。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實施不動産統一登記前依法核發的各類不動産權屬證書、登記證明繼續有效,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為方便企業群眾辦事,按照“便民利民,充分利用已有資源”的原則,各區縣現有的房地産交易大廳調整為不動産交易登記大廳,房地産登記受理窗口調整為不動産登記受理窗口,受理不動産登記業務。
6月12日,奉賢區在本市率先實施了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截止9月27日,奉賢區共頒發7380本不動産權證書和11166本不動産登記證明。(記者 楊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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