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8月24日專電(記者李麗靜)記者從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了解到,洛陽市一家汽車銷售公司在銷售二手車時,私自調整和縮短車輛里程錶里程,造成消費者購車後維修不斷。近日,經當地法院調解,該公司除了退回購車款24萬元、將該車收回之外,還一次性支付賠償款28萬元。
2015年9月10日,李先生以24萬元的價格在洛陽海靈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輛二手黑色奧迪Q5,里程數顯示為7.1萬多公里。李先生在使用過程中,該車多次出現問題。經在鄭州一家奧迪4S店查詢相關資訊,奧迪4S店官網顯示該車2014年6月15日的行駛里程數為175300公里。依此推算,李先生購車時,該車里程至少超過20萬公里,與車輛顯示的7萬多公里相差甚遠。
李先生認為該汽車公司在銷售二手車時,私自調整車輛里程錶,對重要資訊予以隱瞞,造成自己判斷失誤,以至於作出錯誤的交易選擇。因雙方多次協商未果,李先生將其訴至法院,要求退車、該公司返還購車款,並賠償72萬元。
經法院調解,該公司將車收回,向李先生一次性支付購車款和賠償款共計5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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