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7日獲悉,針對北京市朝陽區法院發出的對“老賴”參與購車搖號予以限制的司法建議,北京市交通部門日前復函表示,將對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列明的“老賴”納入搖號系統“黑名單”,限制參加購車搖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規定,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的被執行人,不得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2016年4月,朝陽區法院向北京市交通委發送司法建議,建議該委通過技術改造,實現搖號數據庫與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數據庫的對接和互聯互通。
此外,朝陽區法院還建議交通部門在其官方網站、搖號申請表等顯著位置,提示失信被執行人購車申請不予審核通過等內容。同時,朝陽區法院還與北京市交通委就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的限制範圍、限制節點、限制方式等進行溝通。
據了解,北京市交通委復函表示,將積極配合協助法院對失信被執行人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予以限制,具體做法是對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列明的失信被執行人,將納入搖號系統“黑名單”,限制該類人員參加搖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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