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部門針對維護汽車市場競爭環境打出“連招”。《經濟參考報》記者7日從國家發改委價監局組織的汽車業反壟斷指南研討會上獲悉,六部《反壟斷法》配套指南之一的《汽車業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已經起草完成,即將公開向全社會徵求意見。此前一天,商務部對《汽車銷售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擬放開汽車銷售的非授權經營方式。專家表示,隨著相關制度逐漸完善,汽車産業鏈各環節的壟斷現象將被徹底打破,現有的利益鏈條將被重塑,過去市場上一些“頑疾”,如價格畸高的進口車等將成為歷史。
關於汽車産業上壟斷現象的社會討論是從三年前開始增加的。彼時,多家媒體質疑部分高端進口車型的國內和海外市場價格存在不小的落差,在整個銷售環節中廠家幾乎“獨霸”了整個利益鏈條。之後中國汽車維修協會發佈的國內常見車型“零整比”更是令人咋舌,其中“更換某款賓士轎車所有配件的花費可購買12輛新車”的案例則成為了當時中國車市的一個熱點話題。很多專家把矛頭直接指向了2005年出臺的《汽車品牌銷售實施管理辦法》,認為《辦法》規定的汽車品牌授權經營模式賦予了汽車生産廠商過多的管理銷售系統的權力,是造成壟斷現象的癥結。
近年來,市場上出現過數次關於《辦法》要修訂的傳聞,但卻遲遲未盼來商務部正式的通知。在此期間,汽車行業的反壟斷執法工作開始發力。國家發改委價監局從2014年開始,共查處了汽車領域壟斷協議案件12件,合計罰款20.47億元,奧迪、賓士、克萊斯勒等一眾汽車巨頭在反壟斷執法下紛紛折戟,為他們此前在市場上的違法行為付出了代價。
據國家發改委價監局局長張漢東向記者介紹,根據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工作計劃,發改委從去年開始負責起草《汽車行業反壟斷指南》,目前已經形成了指南的徵求意見稿,下一步將公開向全社會徵求意見。指南的制定和出臺,有利於預防汽車業壟斷行為,保護公平競爭,保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汽車業健康發展;在增進執法的透明度,確保科學、有效的反壟斷監管的同時,降低行政執法成本,降低汽車業經營者合規成本。
汽車生産廠商與經銷商的矛盾由來已久,由於生産商全面掌控市場,並擁有絕對話語權,因此經銷商連自主經營都很難做到,包括定價權、零部件供應、售後市場服務等都會被干涉,而這也是此前的汽車行業反壟斷執法實踐中最為常見的一種現象,因此《指南》的制定受到了很多行業內經銷商的擁護。而為市場注入進一步話題的,是商務部終於發佈了《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的徵求意見稿。
這份徵求意見稿中明確指出,經銷商可以出售未經供應商授權銷售的汽車,或者未經境外汽車生産企業授權銷售的進口汽車,不過,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消費者作出特別明示和提醒,並明確告知消費者責任主體。這意味著,一直以來的汽車銷售授權方式被打破,經銷商將被允許跨品牌進行汽車銷售,供應商渠道壟斷的局面也同時被打破,平行進口汽車在法規層面也得到了認可。
“看完這個政策,我們首先要為這個汽車管理辦法的出臺拍手叫好,它改變車企在汽車流通環節一家獨大的話語權,更打破了原有的利益鏈條的格局。雖然對這個辦法能否落地實施,車企能否尊重並執行還有待觀察。但未來辦法的出臺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保護了汽車經銷商的利益,未來一些進口汽車的價格將會理性回歸。”有知名品牌經銷商人士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
另據有關分析人士表示,在2001年我國加入WTO之初,為了避免對民族品牌衝擊過大,給予民族品牌成長空間,其時對相關外資品牌商品徵收較高的關稅,包括進口汽車在內。這也就給了一些外國車企將産品價格定到畸高留下了找藉口的餘地,這次趁著反壟斷打出組合拳的好機會,也可以期待相關部門對外資品牌進口稅率進行適當調整,以更充分維護消費者權益。
據悉,《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的徵求意見稿徵求期限截至2016年2月6日。新規一旦實施之後,現行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將同時廢止。(林遠 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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