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聘個村民來煮飯評個低保抵工資雲南兩名村委會幹部被處分
記者5月1日從省紀委省監察廳網站獲悉,羅平縣富樂鎮必米村黨總支書記李某剋扣截留低保金用於發工錢被處分。
經查,必米村委會于2012年請村民楊某到村委會煮飯,每月小工費500元,村委會在沒有經村民會議評議的情況下,由村黨總支書記李某提議,村委會副主任張某及村委會原主任李錫某同意後,擅自將請來的楊某及其丈夫李小某申報為A類農村低保。兩人享受的低保金抵作一部分工錢,下差部分再由村委會列支。楊某家的低保存摺一直由村委會副主任、民政資訊員張某保管和取款,並當作其他收入在村委會的賬上進行入賬,張某共取款他人低保金7100元。
近日,富樂鎮黨委給予李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張某黨內警告處分,剋扣他人的低保金從村委會的經費中扣還他人。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