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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案農民:國家賠償多少無所謂 重在恢復名譽

2017年04月12日 06:58:58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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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玉米案”當事人:國家賠償多少無所謂 重在恢復名譽

  中新網北京4月12日電(呂春榮)備受輿論關注的“農民收購玉米案”有了新進展。10日,該案當事人王力軍在律師的陪同下,向當地公安局和法院遞交了《國家刑事賠償申請書》,總共申請38萬餘元的國家賠償。

  關於申請國家賠償,日前,王力軍向中新網記者表示,他們一家所受的精神損失遠不止這些錢,妻子受到了較重的精神傷害,近日更因抑鬱住進了醫院,孩子則時常情緒激動,影響工作。

  不過他表示,最終賠償多少無所謂,重要的是必須要恢復自己的名譽。

圖為“收購玉米案”當事人王力軍。受訪者供圖

  圖為“收購玉米案”當事人王力軍。受訪者供圖

  “精神損失遠不止30多萬”

  王力軍的代理律師王殿學告訴中新網記者,4月10日,王力軍已向臨河區公安局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公安分局和臨河區法院,遞交了《國家刑事賠償申請書》,申請包括人身自由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在內的賠償38萬餘元。

  據媒體報道,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間,巴彥淖爾市臨河區白腦包鎮永勝村農民王力軍從周邊農戶手中收購玉米。2015年底,經群眾舉報,王力軍因無證收購玉米被工商局等相關部門查獲,隨後他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2016年4月15日,王力軍被臨河區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此後,最高法注意到該案,並指令巴彥淖爾中院再審。最高法認為,就本案而言,王力軍從糧農處收購玉米賣予糧庫,在糧農與糧庫之間起了橋梁紐帶作用,沒有破壞糧食流通的主渠道,沒有嚴重擾亂市場秩序,且不具有與刑法規定的非法經營罪前三項行為相當的社會危害性,不具有刑事處罰的必要性。

  2017年2月17日,巴彥淖爾中院改判王力軍無罪。

  “玉米案”可謂一波三折,判決從有罪到無罪,王力軍一家人都經歷了什麼?

  “精神損失遠不止30多萬。”王力軍告訴記者,這期間,家人所受到的精神損失是不可用金錢來衡量的,尤其周邊鄰居異樣的目光以及一些流言蜚語,對家人造成很大傷害。妻子的精神受到了傷害,近日,更因抑鬱住進了醫院,孩子則常常情緒激動,並導致了口吃,工作受到了影響。

  談及自己,王力軍表示,被判定有罪之後,心情很煩躁,一天要抽幾盒煙,晚上更常常睡不著,直到二審後,心情才放鬆了些。

  “這期間,壓力一直很大,但一直告誡自己,作為家裏的頂梁柱,不能倒下去,要堅強面對。最終,有了好的結果。”王力軍説。

圖為“玉米案”當事人王力軍收購的玉米。受訪者供圖

  圖為“玉米案”當事人王力軍收購的玉米。受訪者供圖

  “重要的是必須要恢復自己的名譽”

  針對有網友質疑“當初一審時,他為何認罪”,對此,王力軍坦言,自己是個法盲,不懂法律,也不懂是否犯法,法院認為自己有罪,自己也就默認了。

  他指出,直到媒體報道後,才知道自己是無罪的。畢竟自己收玉米只是為了貼補家用,一方面,沒有造成任何危害,另一方面,也對其他農民有好處。

  關於申請國家賠償,他直言,最終賠償多少無所謂,重要的是必須要恢復自己的名譽,因為此事已對他們一家造成了精神壓力,並對他們的信譽及兒女將來的生活産生了影響。

  中新網記者注意到,在此次申請國家賠償請求中,王力軍提出,請求臨河區公安局和法院向他發送書面道歉信,並在媒體上公開,予以恢復名譽、消除影響。

  繼續收玉米,收了六七十萬斤

  當前,王力軍的生活逐漸回歸正軌,為了一家人的生計,他又繼續幹起老本行——收購玉米。

  他告訴記者,自從被判無罪後,自己又可以自由收玉米了,人身自由也不再受到限制,可以自由出入臨河。

  “玉米地早就開始忙活起來了,這幾天也接近尾聲了。”王力軍表示,從判定無罪到現在,自己總共收購了六七十萬斤玉米,大概收入有一萬多元。

  王力軍坦言,現在,拿到這些錢,內心挺輕鬆的。

[責任編輯:郭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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