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29日 (記者 李哲) 水利是農業的命脈,更是人類生存的前提。為了推動水利事業健康發展,全國人大常委會於今年5月至7月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並於8月29日向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作了執法檢查報告。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吉炳軒在報告中指出,當前,水利設施是國家基礎設施明顯的短板,特別是水利工程在規模總量、空間佈局、調節能力等方面還存在著明顯不足。 “十二五”期間,農田水利建設投資額有4264億元,對一個農業大國的農業發展是不夠的。農田水利“最後一公里”問題依然十分突出。
報告建議,要不斷加大農田水利建設的投入。發揮好公共財政的主渠道作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多渠道籌措農田水利工程建設資金,保障農田水利建設投入。要改革創新和完善農田水利投入機制,積極拓寬投融資渠道,調動各方面投資農田水利的積極性。要切實落實好“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10%用於農田水利建設”和“農業灌排工程運作管理費用由財政適當補助”的政策,繼續加大中央財政對大中型灌區節水改造、小型農田水利、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農村生態環境整治等農村水利建設的投入。對經濟發展欠發達和扶貧重點地區,通過地方債券等減輕市縣配套資金壓力。要加快農田水利投融資體制改革,研究出臺相關扶持政策和措施,引導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農田水利建設、運營和管理。要落實好水利金融支援相關政策,引導金融機構推出符合農田水利工程項目特點的金融産品和服務方式,增加政策性金融對農田水利建設的支援力度。
要按照“誰受益、誰投資、誰所有”的原則,積極引導、組織農民參與農田水利工程建設,通過先建後補、以獎代補、民辦公助、以資代勞等方式,鼓勵和引導農戶、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村組集體、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建設、管理和運營小型農田水利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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