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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截至去年底 全國家庭承包耕地流轉面積4.47億畝

2016年08月11日 08:15:24  來源:中國農業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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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6329號建議的答覆

  您提出的關於加快農村土地流轉的建議收悉,經商財政部,現答覆如下。

  一、關於加強土地流轉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

  中央高度重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和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律。2003年頒布實施的《農村土地承包法》對土地流轉專門作了規定,2005年制定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細化了土地流轉的具體要求,2007年頒布實施的《物權法》進一步強化了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保護。近年來,農業部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多種手段廣泛宣傳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每年定期對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幹部、農業大縣農業局長和仲裁員進行培訓,還對各級農業部門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法律提出指導意見和要求。各地按照農業部統一部署,採取開設電話熱線、製作專題宣傳片、發放資料、張貼標語等多種方式,積極宣傳《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政策,不斷增強基層幹部和廣大群眾學法用法、依法辦事的自覺性。2014年中辦國辦下發《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中辦發〔2014〕61號文)以來,農業部通過召開視頻會議、部長答記者問、印製學習手冊等方式做好文件的宣傳貫徹工作,還組織召開了覆蓋省、市、縣三級的農業系統領導幹部專題培訓班,配合中組部舉辦了地市級黨政領導專題研究班,各地組織省地兩級專題培訓316期,培訓2.9萬餘人。通過這些工作,進一步統一了認識,明確了改革方向。

  二、關於開展確權登記夯實流轉基礎

  自2009年以來,中央提出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要求建立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並連續多年在中央1號文件中作出部署安排,明確逐步推進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試點。中辦發〔2014〕61號文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作出了系統部署,明確了“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並提出了政策原則,明確了任務責任,2015、2016年的中央1號文件提出了具體時間表。為落實中央要求,農業部積極推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試點工作,截至2016年3月底,全國已有2434個縣、2.6萬個鄉鎮、43.8萬個村開展了這項工作。按照中央安排部署,2016年繼續擴大試點範圍,在前兩年選擇山東、四川、安徽等12個整省試點的基礎上,今年再選擇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黑龍江、浙江、廣東、海南、雲南、陜西等10個省份整省推進,目前整省試點省份已達22個。為確保試點工作保質保量推進,今年4月,農業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國家測繪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有關工作的通知》(農經發〔2016〕4號),進一步明確了十條工作要求,確保試點工作抓緊抓實。下一步,農業部將按照今年中央1號文件的要求,會同有關部門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分類指導。針對各地區試點工作進展不平衡的問題,結合實際,分類指導。二是完善驗收制度。儘快建立中央抽查制度,確保各地驗收品質。三是加強督導檢查。重點對整省推進省份和其他工作推進較慢的地區開展督導檢查。四是加強宣傳培訓。重點對相關人員開展政策、師資培訓,提高參加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基層幹部和技術人員的政策水準和操作水準。

  三、關於健全制度、建立機制、完善體系促進土地流轉

  近年來,土地流轉速度明顯加快,土地流轉管理和服務水準明顯提高。據統計,截至2015年底,全國家庭承包耕地流轉面積達到4.47億畝,佔家庭承包經營耕地總面積的33.3%,流轉合同簽訂率達到67.8%,農戶承包地規範有序流轉的機制初步建立。中辦發〔2014〕61號文明確提出,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強典型示範引導,鼓勵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機制,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漸進,不能搞大躍進,不能搞強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揮。2016年中央1號文件再次明確,堅持以農戶家庭經營為基礎,支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新型農業服務主體成為建設現代農業的骨幹力量,充分發揮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在農業機械和科技成果應用、綠色發展、市場開拓等方面的引領功能。目前,農業部正指導各地著力開展以下工作:一是健全土地流轉服務平臺,建立價格評估指導。全國已有1231個縣(市)、17826個鄉鎮建立了土地流轉服務中心。今年7月,農業部制定下發了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市場運作規範,督促地方健全縣鄉村三級服務和管理網路,為流轉雙方提供資訊發佈、政策諮詢、價格評估、糾紛調處等服務,提高服務水準,增強服務能力。二是建立風險防範機制。農業部會同中央農辦、國土資源部和國家工商總局聯合印發了《關於加強對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監管和風險防範的意見》(農經發〔2015〕3號),明確提出建立工商資本租賃農戶承包地上限控制、分級備案、審查審核、風險保障金和事中事後監管等“五項制度”的要求,進一步強化對工商資本流轉土地後的用途監管。全國已有20個省(區、市)、65個地級市(州)和271個縣(市、區、旗)出臺了具體實施意見,442個縣(市、區)開展了審核備案工作,共繳納風險保障金1.98億元,風險防範機制正在形成。三是創新利益聯結方式。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允許農戶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産業化經營,進一步完善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權能。一些地方在農民自願前提下通過組建股份合作組織、興辦集體農場等方式發展農業規模經營,積累了許多有益的經驗。有的地方根據農民意願,統一連片整理耕地,將土地折股量化、確權到戶,經營所得收益按股分配,也有的地方引導農民以承包地入股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組織,通過自營或委託經營等方式發展農業規模經營;還有的地方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産業化經營。四是開展糾紛調解仲裁。全國已設立仲裁委員會2476個,佔涉農區縣總數的89.6%。各地仲裁委員會組成人員38974人,聘用仲裁員達48672人,比上年增長10.7%,仲裁人員培訓5.9萬人次。“鄉村調解、縣市仲裁”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體系已基本建立。各地調解仲裁機構成立後,依法規範開展工作,及時、便民、高效地解決了一大批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受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144.43萬件,為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發揮了主渠道作用。下一步,農業部將按照中央要求,指導地方不斷提高土地流轉管理服務水準,及時總結地方實踐經驗,保護農民合法權益。四、關於優化政策引導土地流轉

  2015年,經國務院同意,財政部、農業部印發了《關於調整完善農業三項補貼政策的指導意見》(財農〔2015〕31號),在全國範圍內從農資補貼中調整20%的資金,加上種糧大戶補貼試點資金和農業“三項補貼”增量資金,統籌用於支援建立完善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同時選擇部分省開展試點,將農作物良種補貼、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併為農業支援保護補貼,政策目標調整為支援耕地地力和糧食適度規模經營。為落實2015年中央1號文件有關要求,切實解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農業適度規模經營中的“融資難”“融資貴”問題,財政部、農業部、銀監會印發了《關於財政支援建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的指導意見》(財農〔2015〕121號),擬用3年左右的時間建立健全政策性強、專注現代農業發展、覆蓋全國的農業信貸擔保體系,為農業尤其是為糧食適度規模經營的新型經營主體提供信貸擔保服務,促進糧食穩定發展和現代農業建設。截止2016年4月底,全國13家省級農業信貸擔保機構正式註冊成立,省級擔保體系逐步建立健全。經國務院批准,國家農業信貸擔保聯盟有限責任公司已經于5月6日成立。同時,中央財政也不斷加大農業保險支援力度,2015年中央財政撥付農業保險費補貼資金147.30億元,帶動全國實現農業保險費收入370多億元,為超過2億戶次農戶提供風險保障金1.96萬億元。自2016年起,中央財政對産糧大縣三大糧食作物農業保險的補貼比例提高至中西部47.5%、東部42.5%。 下一步,財政部將繼續從以下幾方面優化政策:一是進一步完善農業補貼方式,不斷提高補貼精準性、指向性、時效性。二是會同有關部門積極推動公司致力於為省級農業信貸擔保機構提供服務,支援和鼓勵地方擔保機構適當降低擔保費率,逐步降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農業貸款門檻、擴大貸款覆蓋面。三是支援地方開展特色農業保險,鼓勵和督促保險公司加強和督促保險公司加強數據累計和能力建設,不斷增加農業保險品種。

  感謝您對“三農”問題的關心,希望您今後繼續對我部工作予以支援。

  農業部

  2016年8月9日

  (聯繫單位及電話:農業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

  010-59193122)

[責任編輯: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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