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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

2016年10月18日 15:51:55  來源:新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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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建立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

  發揮市場對技術研發方向、路線選擇和各類創新資源配置的導向作用,調整創新決策和組織模式,強化普惠性政策支援,促進企業真正成為技術創新決策、研發投入、科研組織和成果轉化的主體。

  (六)擴大企業在國家創新決策中話語權

  建立高層次、常態化的企業技術創新對話、諮詢制度,發揮企業和企業家在國家創新決策中的重要作用。吸收更多企業參與研究制定國家技術創新規劃、計劃、政策和標準,相關專家諮詢組中産業專家和企業家應佔較大比例。

  國家科技規劃要聚焦戰略需求,重點部署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關鍵領域研究,競爭類産業技術創新的研發方向、技術路線和要素配置模式由企業依據市場需求自主決策。

  (七)完善企業為主體的産業技術創新機制

  市場導向明確的科技項目由企業牽頭、政府引導、聯合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實施。鼓勵構建以企業為主導、産學研合作的産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

  更多運用財政後補助、間接投入等方式,支援企業自主決策、先行投入,開展重大産業關鍵共性技術、裝備和標準的研發攻關。

  開展龍頭企業創新轉型試點,探索政府支援企業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商業模式創新的新機制。

  完善中小企業創新服務體系,加快推進創業孵化、智慧財産權服務、第三方檢驗檢測認證等機構的專業化、市場化改革,壯大技術交易市場。

  優化國家實驗室、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佈局,按功能定位分類整合,構建開放共用互動的創新網路,建立向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有效開放的機制。探索在戰略性領域採取企業主導、院校協作、多元投資、軍民融合、成果分享的新模式,整合形成若干産業創新中心。加大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大型科研儀器和專利基礎資訊資源等向社會開放力度。

  (八)提高普惠性財稅政策支援力度

  堅持結構性減稅方向,逐步將國家對企業技術創新的投入方式轉變為以普惠性財稅政策為主。

  統籌研究企業所得稅加計扣除政策,完善企業研發費用計核方法,調整目錄管理方式,擴大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適用範圍。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重點鼓勵中小企業加大研發力度。

  (九)健全優先使用創新産品的採購政策

  建立健全符合國際規則的支援採購創新産品和服務的政策體系,落實和完善政府採購促進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相關措施,加大創新産品和服務的採購力度。鼓勵採用首購、訂購等非招標採購方式,以及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予以支援,促進創新産品的研發和規模化應用。

  研究完善使用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鼓勵政策,健全研製、使用單位在産品創新、增值服務和示範應用等環節的激勵和約束機制。

  放寬民口企業和科研單位進入軍品科研生産和維修採購範圍。

  四、強化金融創新的功能

  發揮金融創新對技術創新的助推作用,培育壯大創業投資和資本市場,提高信貸支援創新的靈活性和便利性,形成各類金融工具協同支援創新發展的良好局面。

  (十)壯大創業投資規模

  研究制定天使投資相關法規。按照稅制改革的方向與要求,對包括天使投資在內的投向種子期、初創期等創新活動的投資,統籌研究相關稅收支援政策。

  研究擴大促進創業投資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適當放寬創業投資企業投資高新技術企業的條件限制,並在試點基礎上將享受投資抵扣政策的創業投資企業範圍擴大到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法人合夥人。

  結合國有企業改革設立國有資本創業投資基金,完善國有創投機構激勵約束機制。按照市場化原則研究設立國家新興産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帶動社會資本支援戰略性新興産業和高技術産業早中期、初創期創新型企業發展。

  完善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規定,有效利用境外資本投向創新領域。研究保險資金投資創業投資基金的相關政策。

  (十一)強化資本市場對技術創新的支援

  加快創業板市場改革,健全適合創新型、成長型企業發展的制度安排,擴大服務實體經濟覆蓋面,強化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融資、並購、交易等功能,規範發展服務小微企業的區域性股權市場。加強不同層次資本市場的有機聯繫。

  發揮滬深交易所股權質押融資機製作用,支援符合條件的創新創業企業發行公司債券。支援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項目收益債,募集資金用於加大創新投入。

  推動修訂相關法律法規,探索開展智慧財産權證券化業務。開展股權眾籌融資試點,積極探索和規範發展服務創新的網際網路金融。

  (十二)拓寬技術創新的間接融資渠道

  完善商業銀行相關法律。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探索試點為企業創新活動提供股權和債權相結合的融資服務方式,與創業投資、股權投資機構實現投貸聯動。

  政策性銀行在有關部門及監管機構的指導下,加快業務範圍內金融産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創新活動加大信貸支援力度。

  穩步發展民營銀行,建立與之相適應的監管制度,支援面向中小企業創新需求的金融産品創新。

  建立智慧財産權質押融資市場化風險補償機制,簡化智慧財産權質押融資流程。加快發展科技保險,推進專利保險試點。

[責任編輯: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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