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將出臺 賦予地方政府行政查處權
■本報記者 傅蘇穎
《證券日報》記者獲悉,4月25日,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法律政策宣傳座談會在銀監會召開。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楊玉柱在會上透露,《處置非法集資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送審稿已徵求地方和部門意見,國務院法制辦會同銀監會正在根據反饋意見進行修改完善。
據介紹,《條例》賦予地方人民政府對非法集資活動的行政查處權力,解決地方人民政府有責無權、依據不足、手段缺乏等突出問題,使非法集資法律界定清晰化、職責分工法定化、查處主體特定化,實現對非法集資全鏈條、穿透式綜合治理。
楊玉柱表示,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將全力推動出臺《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出臺《條例》是強化行政處置、推動關口前移、遏制增量風險、化解存量風險的關鍵。我們將全力配合國務院法制辦積極開展論證調研,抓緊修改完善,力爭儘快出臺,為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2016年,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全力推動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非法集資案件數和涉案金額近年來首次出現“雙降”。據統計,2016年全國新發非法集資案件5197起、涉案金額2511億元,同比分別下降14.48%、0.11%。
不過,楊玉柱也指出,當前重點行業領域風險仍然突出,隨著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的不斷深入,整體風險水準逐步下降,但是,經過前期野蠻增長存量風險積累較大,非法自融、設立資金池、非法挪用資金等違規經營問題突出,P2P網路借貸領域風險化解尚需時日。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