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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豐銀行行長免職當天被困行內12小時

2016年12月15日 10:22:20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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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治洪秘書透露自己同一時間被警方以涉嫌盜竊為由帶走調查

  12月9日,恒豐銀行宣佈,解除林治洪行長職務。林治洪秘書高靜昨日向新京報表示,林治洪被免職前完全不知情,至今未收到任何通知。被宣佈免職當天,林治洪被堵在辦公室內12小時不能離開,而高靜本人也被警方以“涉嫌盜竊”為由帶到派出所接受調查。記者昨日聯繫恒豐銀行方面,但未獲答覆。新京報記者 侯潤芳

  林治洪秘書:免職前沒人通知林治洪

  12月9日中午恒豐銀行發佈公告,該行董事會于12月9日審議並通過了議案,解除林治洪行長職務。這距離林治洪上任僅一年零四個月。

  昨日,記者聯繫到林治洪秘書高靜,她表示12月9日前從未聽説林治洪要被免職之事,恒豐沒有任何人和組織來告知林行長其要被免職,也從未聽説董事會有向監事會提請免去林治洪行長職務之事。高靜透露,當天上午9點半到晚上9點半左右,林治洪被堵在辦公室12個小時,不能離開,有員工把免職公告截屏發短信給林行長,他才知道自己被免了。

  恒豐銀行總行辦公室主任助理成凱表示,辦公室員工對於林治洪被免職的消息很驚訝。另一恒豐銀行總行員工表示,他是在官網發佈消息後收到部門發來的通知才知曉林治洪被免一事。

  一上市公司董秘表示,恒豐銀行的黨組織關係應該隸屬於煙臺市委,恒豐銀行的主要領導人選,應該是由煙臺市委來決定。按一般情況,林治洪被免職應有煙臺市委組織部門進行組織談話、通知等程式。現在的免職是否符合程式?

  此外,恒豐銀行公司章程顯示,免去高管職務,須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過,董事應簽字形成董事會決議,董事會決議要在10日內向銀監會備案。如果董事會在行長任期內解聘,需在一個月前提請監事會。

  但成凱向記者出示的一份名為《關於召開2016年董事會會議的通知》的文件顯示,12月9日上午10點,恒豐銀行決定召開董事會,會議議程包括四項:聽取《恒豐銀行監事會關於履職監督情況的通報》、審議《恒豐銀行關於2016年年度科技工作報告的議案》、審議《恒豐銀行關於2016年重大關聯交易報告的議案》、審議《恒豐銀行2016年年度戰略執行情況的議案》,並沒有審議免去行長職務的議程。

  林治洪秘書高靜昨日證實,林治洪確實收到了此份會議通知,專程從外地趕回煙臺開會。同時高靜向記者透露,上任一年多,林治洪還未進入公司董事會。記者注意到,2015年膠東線上網站發佈《煙臺市人民政府下發關於推薦林治洪職務的通知》:經研究決定,推薦林治洪為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董事、行長人選。

  林治洪行長秘書當天被警方帶走調查

  上述董事會召開的同一時間,其秘書高靜被警方帶走協助調查。

  據高靜透露,9日上午9點10分左右,恒豐銀行紀委書記帶著兩個警察來找林治洪。“我帶他們去林行長辦公室,但下樓時保安攔住了我。”高靜透露,9點40分左右,兩位便衣警察以協助調查為由將高靜帶到萊山區濱海派出所。

  “説我‘涉嫌盜竊’一直問我有沒有指使員工劉某給記者工牌,讓記者進入銀行內部,我跟警方説了,並沒有指使劉某。”高靜稱。

  新京報昨日報道,12月8日,恒豐銀行員工劉某也因“涉嫌盜竊”被警方帶走調查。這名員工隨後聲明是被迫向警方“交代了盜竊有關的行為”,其向警方所作筆錄都是受到威脅後被迫按手印的,被迫承認接近記者是林治洪行長秘書授意。

  ■ 背景

  恒豐被指多項違規監管尚未表態

  今年五月以來,恒豐銀行深陷輿論風波,被指存在私分公款、違規實施股權激勵、鉅額資金體外迴圈等多項違規。

  5月,有舉報材料曝光,包括恒豐銀行現任董事長蔡國華在內多名高管私分過億公款。9月,已退休的恒豐銀行前行長欒永泰向媒體承認,一次性收到了大約2100多萬元。

  9月,《財新》報道,恒豐員工配資購股共計100億元,但這筆員工持股計劃最後以268億元入賬,憑空多出168億元;在違規員工持股被媒體曝光後,這168億元又離奇不見了。

  11月,《財新》報道稱其高管通過各種手法,將逾430億元的銀行受託資金體外迴圈,借道多個外部機構,以實現對恒豐銀行持股。

  對於媒體集中報道的問題,監管部門一直未有表態。“是否注意到恒豐銀行以上問題”、“是否有介入調查”,記者前日就此聯繫銀監會採訪,截至昨天截稿時止,尚未收到回復。(新京報)

[責任編輯: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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