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4日從北京市政府法制辦了解到,《北京市居住證暫行條例》將於今年下半年實施,條例對居住證持有人享有的權利、公共服務和便利範圍,承諾“當下權益不打折、未來權益有預期”。
北京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李富瑩介紹,《北京市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送審稿)》自去年12月公佈並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以來,僅網上獲取意見數量達1935條。根據公眾意見,北京市政府法制辦對規章名稱進行了調整,更加強調居住證的賦權和服務屬性。
此外,還對居住證的申請、受理、審核、制發等全流程,進行規範和細化,提高了可操作性,易於公眾理解和遵守。而對於居住證的申領條件——來京人員辦理暫住登記已滿半年,並符合在京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沒有進行調整。
對於社會普遍關心的持北京居住證能享有何種權益問題,李富瑩表示,除了對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規定的“三項權利、六項服務、七項便利”完全銜接,北京市還承諾,將積極創造條件,逐步擴大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務和便利的範圍,提高服務標準,並定期向社會公佈。
據了解,去年年底,北京市還公佈了《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作為擁有超過2170.5萬人口的一線特大城市,北京在推進戶籍制度有序放開的同時,努力實現戶籍人口和非戶籍人口同城待遇。通過居住證政策,解決在北京居住就業但未落戶的人口在教育、醫療、就業、住房等方面的實際困難,防止積分落戶申請者“千軍萬馬過獨木橋”。
[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