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奇帆:建議調低個稅最高稅率
證券時報兩會報道組
3月7日上午,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黃奇帆在審議財政預算報告時,建議將個人所得稅最高邊際稅率從45%降低至25%。
黃奇帆發言説,近期關於個人所得稅改革熱議較多,一般是建議提高起徵點或者從綜合與分類稅制角度研究,但他認為當務之急是降低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
黃奇帆説,我國個人所得稅開徵于1980年,實行的是分類稅制,採取超額累進稅率與比例稅率相結合的方式徵收,工資薪金類為超額累進稅率5%-45%,股息紅利等資本類為比例稅率20%。這些年雖有提高起徵點、調整稅率級距等改進措施,但與當前經濟發展水準提升、居民收入方式變化等新形勢已不適應。
黃奇帆認為,當前,個人所得稅最為突出的問題是工薪所得實行45%的最高邊際稅率。跟周邊比,香港只有15%,新加坡為22%;跟發展中國家比,俄羅斯只有13%,巴西為27.5%;跟發達國家比,加拿大為33%,美國為39.6%。這些國家或地區不僅都低於我國,而且稅前抵扣項目多,投資買房、按揭利息、子女學費、看病就醫、撫養贍養等大項就能抵扣掉一半左右。比如,數據顯示,美國39.6%的稅率在稅前抵扣後,最終負擔的實際稅率在25%左右。
“看起來稅率高,實際上收不到稅。”黃奇帆稱,這種情況導致了一些問題。一是高薪階層,通過一些渠道把發工資的地方放到香港、新加坡等地,享受當地15%的所得稅稅率;二是部分私營企業主稱“不拿工資”以避稅。
為此,黃奇帆建議,降低個人所得稅中工薪所得最高稅率,由45%下調至25%,作為推進個人所得稅綜合與分類相結合改革的突破口。降低工薪所得最高稅率,自然帶動稅率級距的減少,還能實現與資本利得稅率相當,也有助於提高社會對納稅的遵從度,降低監管難度,提升監管有效性,為今後實施個人所得稅改革創造便利。
黃奇帆認為,調低個稅稅率首先有利於稅基擴張。2016年全國個人所得稅首次突破一萬億元,但70%的個稅由工薪階層所繳,高收入群體繳納比例反而很少。在周邊國家,所得稅稅收佔國家全部財政收入的15%,發達國家這一比例則達到30%。若高收入群體更多地繳納個人所得稅,中國的個稅收入在將來或可突破兩萬億元。
黃奇帆認為,調低個稅稅率還有利於人才集聚。“創新就要人才,人才一般是高薪階層,是我們的中産階層。如果稅率低一點,有助於人才集聚。”過去的幾十年,中國的發展主要靠資本投入,今後將更多地依靠創新,而創新需要人才。調低個稅稅率可有效集聚人才,吸引海外人才到中國就業,推動中産階層的擴張和發展。
黃奇帆認為,調低個稅稅率還有利於改善國內的創新環境和投資環境。
證券時報記者 宋春雨/攝 周靖宇/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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