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關鍵詞:
台灣網  >  經貿  >   IT

微商從業者自曝行業套路 發貨單轉賬記錄全靠軟體生成

2016年09月06日 08:49:31  來源:中安線上
字號:    

  40元乍看像快遞費,實際是代收的貨款,部分不良微商就是這樣讓網友在不知不覺中消費。

  中安線上訊 據安徽商報報道 幫推廣送禮品,結果卻是一場空,這只是微商欺騙式行銷套路中的冰山一角。很多微商動輒發成百上千的微信收款記錄,或者是連篇累牘的發貨單,又或者是美不勝收的買家秀,你以為這些都是真的?其實這些證明生意火爆的證據,靠一個網路生成器就能實現。日前,本報兩位讀者、曾經做過微商的潘女士和朱女士,向記者揭秘了微商行銷的諸多貓膩。

  利用轉賬生成器製造熱銷假像

  不少人都在微商的朋友圈裏看到很多聊天記錄、交易記錄及訂單完成的截圖。潘女士告訴記者,這種聊天記錄一類的,很大一部分都是假的,網上有很多“微信對話生成器”、“支付寶轉賬截圖生成器”、“網銀轉賬截圖生成器”之類的軟體,都可以用來生成微信聊天記錄和轉賬記錄等。

  記者在百度搜索內輸入“微信對話生成器”字樣,搜索結果出現了很多電腦版、手機版的微信對話生成器軟體,其中一款軟體的介紹為:“微信對話生成器是一款可以幫助用戶生成微信對話截圖的軟體,你可以自定義微信頭像、名稱、內容、圖片、發佈時間等,達到任何你想要修改的結果。”更有甚者,甚至可以自定義手機型號,對應微商發佈者的手機型號,使之看起來顯得更加真實。而“支付寶轉賬截圖生成器”、“網銀轉賬截圖生成器”等在以假亂真的功能上,同樣不遑多讓。“有了這樣的軟體,我們就可以輕而易舉地生成訂單、轉賬記錄等等,讓大家以為我的産品賣得很火爆,吸引他們來購買。”潘女士説,“這樣的軟體一般都需要花錢購買,但是,微商為了博人眼球也是願意花錢的。”

  買家秀反饋“證明”産品效果

  除了曬交易記錄、曬轉賬記錄之外,微商還經常曬的就是“買家秀”。據潘女士介紹,這種曬圖一般針對於化粧品、減肥藥之類的産品。“通過發佈使用産品前後的對比照片,來讓消費者感受到産品效果的強大,繼而引發他們的購買欲。”

  潘女士告訴記者,她之前售賣減肥産品和化粧品的時候,就用這樣的辦法來吸引別人購買。“化粧品一類的,我一般會在網上找一些化粧以後比較漂亮的女孩子照片,然後進行前後對比,並配上‘正是使用了XX産品的原因’這樣的語句,再加上用聊天記錄生成器生成的買家反饋,這樣很多人都會信以為真。減肥藥其實差不多也是這樣。”潘女士稱。

  除此之外,潘女士還説,有時她也會“親自上陣”,自己化粧、貼面膜,讓別人相信自己所賣的産品,是老闆自己都在用的,增加消費者信任感。

  發展代理商賺代理費還能甩貨

  最近幾年,媒體上曝光了很多微商賣假貨、發展下線形似傳銷的新聞。一些眼尖的消費者從中也能看出微商創收的另一秘密通道:很多微商賺錢的原因並不在於自己賣了多少産品,而是在於自己招了多少代理。

  朱女士2014年生完孩子後當了2年全職媽媽,空閒中就想到了做微商。“我是受到了自己一個網友的影響,看到網友每天在朋友圈裏發佈轉賬記錄,以及優越生活的點點滴滴,就動心了。”朱女士自稱是被該網友發佈的假像迷惑了,隨後她向該網友打聽“致富經”,網友告訴她可以成為自己的代理,從自己這裡進貨在朋友圈裏賣。第一次進貨,朱女士比較謹慎,在交了代理費之後,總共進了5000元的貨,打算先回來賣賣看。“但是兩個星期過去了,訂單卻寥寥無幾。”朱女士説。

  朱女士隨後又找到這位網友,詢問東西為何賣不出去。該網友這才告訴她真相,原來那些轉賬記錄都是假的,什麼豪車、金錶也都是該網友從上一級代理那裏盜的圖。“我當時質問她為什麼騙我,她説她也是被逼不得已,囤了幾萬塊錢的貨在家裏賣不出去,愁得慌。她還讓我模倣她,繼續向下發展代理,説這樣才能賺錢。”

  朱女士告訴記者,“後來一段時間我確實也這樣做了,但是良心上總覺得過不去,所以後來就沒再做了。”所幸當初她進的貨不多,“賣了一些,剩下的一些就當是虧本吧,微商我以後也不會再做了。”

  微信稱嚴加打擊虛假宣傳

  微商套路這麼深,已經遠遠超出消費者的鑒別能力,該如何打擊這種種虛假宣傳行為,規範微商市場的行業秩序?

  8月29日,記者聯繫上微信團隊,一工作人員回應稱,發現微商作弊是可以舉報的。該工作人員稱,他也注意到了部分微商利用軟體做假成交記錄的事。“這些造假的截圖,是第三方軟體惡意截圖所為,雖然不是由微信産生,但是出於對用戶的保護,只要在微信上進行欺詐,且産生了欺詐影響的,都在微信的打擊範疇之內。”該工作人員稱,微信團隊還承諾,用戶可以通過微信的舉報入口進行舉報。一經查實,微信將會進行處理。

  利用軟體假宣傳構成欺詐

  安徽中天恒律師事務所朱政律師接受採訪時表示,對話單作假、交易量作假,是一種消費欺詐行為。他表示,利用一些外挂軟體進行虛假宣傳的行為,已構成消費欺詐,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並可以要求行政主管部門對其違法行為進行懲處。因為現實中微商交易發生侵權行為後,維權通常難度較大,朱政提醒市民,在朋友圈交易時,朋友之間的買賣也應當走正常程式,儘量讓對方提供有效的發票等。即使沒有發票、合同等,也要注意留存銀行轉賬記錄、交易雙方聊天記錄等,這些是形成買賣合同關係的過程證據,發生糾紛維權時可以用上。“另外,交易時儘量選擇第三方交易平臺進行支付,保留相關憑據。發現産品有問題需要維權,儘量通過電話、錄音等手段加強證據採集,如有條件,可通過公證機關辦理公證。”朱政提醒道。

[責任編輯:葛新燕]

特別推薦
點擊排名
聚焦策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