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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出行遭劉翔索賠126萬 因擅自使用其肖像圖片

2016年08月05日 13:13:06  來源:法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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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晚報訊(記者 唐李晗) 因“滴滴出行”在其官方微博中發佈了關於“劉翔”的配圖微博,前奧運冠軍劉翔以侵犯肖像權為由將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滴滴出行”運營公司)訴至法院索賠126萬元。《法制晚報》記者今天獲悉,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劉翔訴稱,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在 “滴滴出行”官方微博中,發佈了內容為“#劉翔退役了#我的跑道!我的欄!每一段結束,都是另一個開始,加油!”的配圖微博。微博內容先是介紹劉翔賽跑成績,之後轉而介紹“滴滴出行”軟體,並使用了六幅劉翔肖像作為配圖。

  劉翔認為,“滴滴出行”官方微博未經許可,擅自使用其肖像圖片,具有明顯的商業屬性,極易使公眾誤認為劉翔係“滴滴出行”代言人或與“滴滴出行”存在某種合作關係,使劉翔蒙受外界諸多誤解,故起訴要求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刪除侵權連結及侵權圖片,並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共計126萬元。(記者 唐李晗)

[責任編輯: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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