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7月26日電 (呂騫)大智慧虛增利潤1.2億元被證監會頂格處罰的消息披露僅一個週末後,投資者索賠也緊密跟進。
7月22日,證監會在例行發佈會上通報,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代碼:601519)在2013年通過承諾“可全額退款”的行銷方式,以“打新股”、“理財”等為名進行行銷,利用與相關公司的框架協議等多種方式,共計虛增2013年度利潤1.2億余元。
“經過十四個月的漫長等待,處罰決定終於公佈,今天上午,我代理全國首批三十位投資者起訴大智慧,索賠金額約2000萬元,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已經簽收起訴材料,標誌著大智慧投資者索賠正式拉開序幕。”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告訴記者,早在2015年5月,我們就第一時間開展索賠預登記,得到全國各地投資者積極響應,有兩三百位投資者提交索賠資料,這些投資者的虧損金額普遍在幾萬元到十幾萬元不等,個別人的損失高達幾百萬元,其中,大部分已經辦好委託手續,我們將分批起訴到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根據《證券法》及最高法院虛假陳述司法解釋,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厲健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索賠條件為:在2014年2月28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間曾買入大智慧股票,並在2015年5月1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股票的投資者,可以索賠損失(包括差額損失、佣金、稅金、利息等)。
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只要買入均價高於27.58元/股,就可以索賠買入均價與27.58元/股的差額損失等。
據了解,符合索賠條件的投資者主要集中在2015年3月下旬至4月30日期間高價買入,其中4月30日漲停價買入大智慧股票,當晚卻看到公司被調查公告,5月4日、5日連續遭遇兩個跌停,這部分投資者維權意願最強烈。
其中一份起訴資料顯示:投資者陳先生在2015年4月30日以33.1元/股買入大智慧股票27200股,上述股票在5月6日以26.15/股全面賣出,經律師計算,可以索賠189428.98 元。
陳先生很氣憤的告訴記者,當時看到大智慧重組湘財證券的消息,就于4月30日當天買入,晚上就遇到公司被調查的黑天鵝事件,五一節後連續兩個跌停,不得不割肉,損失慘重,大智慧財務造假1.2億元,嚴重欺詐中小投資者,希望索賠可以挽回損失。
厲健律師分析,根據大智慧處罰決定、同期股東人數、股價跌幅等情況分析,預計大智慧投資者索賠人數和索賠總金額可能創下新紀錄。當時大智慧登記股東約15萬人,依據2015年3月至5月大智慧股價走勢和成交量,參考此前相關案例索賠規模,如佛山照明案原告2749人,索賠金額3.85億元。據此推算,在2年的訴訟時效內,預計大智慧索賠人數可能超過五千人,索賠總金額或突破五億元。
律師提醒,投資者索賠時應提供:身份證複印件、證券開戶資訊查詢單(包括姓名、身份證號、滬深證券賬號,營業部蓋章)、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對帳單原件(從第一次買入大智慧列印到現在或全部賣掉之日)、聯繫電話手機及地址郵編。審核後,對符合索賠條件、有委託意向的投資者,律師將提供進一步法律文件。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