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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倒賣胎盤屢禁不止因只禁不罰,相關法規待完善

2017年05月24日 16:25:31  來源:法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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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媒體報道,在北京一些醫院,不法分子通過動用各種關係大量收購人體胎盤,製作“胎盤膠囊”高價賣出獲利。目前,北京市衛計委回應稱已開展調查。

  法制網小編梳理髮現,倒賣胎盤現象早已有之,之所以屢禁不止,一來是由於人們對食用人體胎盤存在誤區,二來是因為相關法律立法滯後,導致倒賣胎盤獲利大、處罰輕,使得不法分子趨之若鶩。

  人體胎盤食用存誤區 食用不當或致病

  無論是西方國家還是中國民間,都有食用胎盤的現象。更有商家借機把胎盤包裝成“治病救人”“煥發青春”的“神藥”進行推銷。然而,對於食用胎盤,人們普遍存在誤區。

  專家指出,食用胎盤或服用胎盤膠囊,均存在一定的健康風險。胎盤在製作過程中也很可能成為傳染源,且市面上的胎盤來路不明,如果是感染了B型肝炎、丙肝、艾滋、梅毒、麻疹等病毒的産婦,其胎盤食用後就不是治病,而是致病了。另一方面,胎盤內殘留過高的孕激素,盲目食用也會造成內分泌功能紊亂。

  專家表示,並不是所有人都適合食用胎盤,如今,隨著生活水準和科學技術的提高,人們普遍不缺乏營養,不存在氣血虧虛,跟風食用胎盤反而會對身體造成傷害。

  人體胎盤被《中國藥典》除名

  人體胎盤可以治病,這似乎已經成為一種共識。無論新中國成立後出版的國家級《藥典》,還是以往的醫學古籍,胎盤都以“紫河車”為名,被當做正規的藥品,明確具有補氣、養血、溫腎、益精的作用。

  但2015年以後,紫河車從《藥典》中被刪除,但胎盤片、紫河車膠囊等人體胎盤來源藥品依然被承認為藥品。

  人體胎盤歸産婦所有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買賣

  根據2005年我國《衛生部關於産婦分娩後胎盤處理問題的批復》(以下簡稱批復)規定,産婦分娩後胎盤應當歸産婦所有。産婦放棄或者捐獻胎盤的,可以由醫療機構進行處置。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買賣胎盤。

  如果胎盤可能造成傳染病傳播的,醫療機構應當及時告知産婦,按照《傳染病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消毒處理,並按照醫療廢物進行處置。

  立法滯後 人體胎盤倒賣有禁無罰

  “胎盤黑市”的存在,嚴重損害了産婦的權益,也存在高傳染病傳播風險,更擾亂了醫療秩序。但暴利的驅使使不法分子趨之若騖,而相關懲處制度的缺位也使倒賣人體胎盤現象屢禁不止。據報道,某地胎盤販子被控制後,警方因為沒有相關法律依據未立案,在移交衛生執法機構後,也因同樣原因最終只能讓胎盤販子離開。

  由此可見,雖然批復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買賣胎盤,但沒有明確如何處理買賣胎盤行為,導致相關責任人無法得到應有的處罰,起不到警示作用。

  整治人體胎盤倒賣需多管齊下

  首先,産婦作為胎盤的所有人,要主張自己的權益,對胎盤進行相關合理的處置,避免其流入“黑市”被交易。

  其次,胎盤處理的法規有待進一步完善。目前,相關法規只禁不罰,缺乏警示效應。對此,建議應出臺專門的法律法規,嚴懲買賣行為,並對違法者追究責任。

  同時,還要積極向公眾科普相關知識,糾正公眾對胎盤營養價值的錯誤認知。

  (原題為《倒賣胎盤屢禁不止因只禁不罰 相關法規待完善》)

[責任編輯:郭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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