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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館爆炸致17人死亡 安徽蕪湖店主夫妻均獲刑

2016年12月05日 11:15:30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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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現場

  據新華社電去年10月10日,安徽省蕪湖市鏡湖區楊家巷“砂鍋大王”小吃店發生瓶裝液化石油氣泄漏爆炸事故,造成17人死亡。日前,該案在蕪湖市鏡湖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經營砂鍋店的張保平、刁山翠夫妻因犯危險物品肇事罪,分別被判有期徒刑7年和3年。兩名被告每人平均提出上訴。

  法院審理認為,張保平、刁山翠違反爆炸性、易燃性物品的管理規定,在經營飯店過程中違規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導致液化石油氣鋼瓶發生爆燃和爆炸繼而引發大火,造成在店內就餐的17名被害人遇難的特別嚴重後果,其行為均已構成危險物品肇事罪。張保平、刁山翠在事故發生後明知他人報案而在現場等待,抓捕時無拒捕行為且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可認定為自首。鋻於本案的犯罪情節、兩被告人的過失責任大小和造成社會的危害性,對張保平不予從輕處罰,對刁山翠予以從輕處罰。

  今年4月20日,安徽省安監局公佈了該爆炸事故的調查報告,認定該事故是因經營者張保平操作不當、應急處置不當,相關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不落實,相關政府及有關部門監管不到位而造成的一起重大生産安全責任事故。調查報告指出,蕪湖市住房與城鄉建設委、市品質技術監督管理局、市商務局、市公安消防支隊等單位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管理責任或管理責任。鏡湖區人民政府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鏡湖區相關多部門也對該事故發生負有責任。調查報告建議,對蕪湖市鏡湖區、市直有關部門相關人員等33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責任編輯: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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