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記者從江西省發改委獲悉,江西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等五部門近日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的通知》提出,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單月同比漲幅達到3%,或CPI中的食品價格單月同比漲幅達到6%,即可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對保障對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保障對象為: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各地可根據實際適當擴大保障範圍。全省統一的價格臨時補貼最低標準:城市每人每月15元,農村每人每月9元。(記者汪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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