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為第一大稅種增值稅立專門法律
中新社北京12月25日電 (記者 梁曉輝)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25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該法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健全有利於高品質發展的增值稅制度。
增值稅是中國第一大稅種,2023年中國國內增值稅收入6.93萬億元(人民幣,下同),進口環節增值稅收入1.84萬億元,出口退稅1.71萬億元,增值稅收入合計7.06萬億元,約佔全部稅收收入的39%。
此次通過的增值稅法保持增值稅稅制基本穩定、稅負水準總體不變,同時,總結實踐經驗、體現改革成果,對於健全有利於高品質發展的增值稅制度,規範增值稅的徵收和繳納,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增值稅法共六章38條,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規定增值稅的徵稅範圍。明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服務、無形資産、不動産,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增值稅;同時對應稅交易、視同應稅交易、不屬於應稅交易的情形等作出規定。
二是明確稅率和應納稅額。維持現行13%、9%、6%三檔稅率不變,對部分貨物、服務出口適用零稅率;規定增值稅的計稅方法,界定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及銷售額;明確簡易計稅方法的徵收率以及進口貨物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等。
三是規範稅收優惠。設定了小規模納稅人納稅起徵點;列舉了法定免稅項目,並授權國務院規定具體標準;授權國務院制定增值稅專項優惠政策,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四是規範徵收管理。明確增值稅由稅務機關徵收,進口貨物的增值稅由海關代徵,並對增值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地點、計稅期間、扣繳義務人等作了規定。
五是做好與有關法律的銜接。與關稅法相銜接,對進口貨物增值稅的徵收管理作出規定;與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相銜接,對由國務院制定中外合作開採海洋石油、天然氣增值稅的計稅方法等作出規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