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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三部門公佈房地産稅收優惠政策

2024-11-14 08:20: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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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11月13日電 (記者 趙建華)中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近日發佈《關於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關於降低土地增值稅預徵率下限的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執行。

  財政部稅政司,國家稅務總局財産和行為稅司、貨物和勞務稅司,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房地産市場監管司有關負責人(下稱負責人)13日表示,此次對房地産市場相關稅收政策主要做了以下調整:

  ——加大住房交易環節契稅優惠力度,積極支援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土地增值稅預徵率下限,緩解房地産企業財務困難。

  契稅方面,將現行享受1%低稅率優惠的面積標準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並明確北京、上海、廣州、深圳4個城市可以與其他地區統一適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稅優惠政策,即調整後,在全國範圍內,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積不超過140平方米的,統一按1%的稅率繳納契稅。土地增值稅方面,將各地區土地增值稅預徵率下限統一降低0.5個百分點。

  ——明確與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相銜接的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優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産企業稅負穩定。

  增值稅方面,在有關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後,對個人銷售已購買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稅,原針對北京、上海、廣州、深圳4個城市個人銷售已購買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徵收增值稅的規定相應停止執行。土地增值稅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的城市,對納稅人建造銷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普通標準住宅,繼續實施免征土地增值稅優惠政策。

  負責人介紹,調整後的住房交易環節契稅優惠政策主要內容包括: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14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積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14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

  負責人表示,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後,與全國其他地區適用統一的個人銷售住房增值稅政策,對該城市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負責人還強調,此次調整,將各地區土地增值稅預徵率下限統一降低0.5個百分點。調整後,東部地區為1.5%,中部和東北地區為1%,西部地區為0.5%。(完)

[責任編輯:楊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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