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觀平:夯實信用基礎,提升金融服務水準
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水準,亟需夯實信用基礎。近日中辦、國辦發佈《關於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品質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提出,要以堅實的信用基礎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
信用是金融市場的載體和基礎,金融市場的運作依靠信用制度和信用體系支撐。近年來,我國金融市場發展迅猛,逐步形成了覆蓋銀行、證券、保險、基金、期貨等領域,種類齊全、競爭充分的金融市場體系。金融市場規模迅速壯大。截至2021年末,我國金融業機構總資産為381.95萬億元。其中,銀行業機構總資産為344.76萬億元,規模居全球第一。債券、股票、保險市場也都成為全球第二大市場。如此規模龐大的金融市場,離不開與之相適應的信用體系的支撐。
經過多年發展,我國金融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取得了顯著成效。目前,我國建成了全球規模最大的徵信系統,建起了全國統一的動産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和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等,為金融體系平穩健康發展打下了堅實基礎。
需要看到的是,隨著我國進入新發展階段,經濟發展品質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對金融服務提出了更高要求,這尤其需要高品質的信用體系予以支撐。
不過,當前金融市場的規模、發展速度和金融市場體系的豐富程度,與信用基礎、信用品質和信用體系健全程度之間,還存在著不平衡、不匹配、不銜接。金融服務要跟上高品質發展的要求,仍需在信用體系建設上發力用力。
以各方普遍關注的小微企業融資問題為例,小微企業融資難,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資訊不對稱。小微企業的稅收、社保、水電氣、行政處罰等相關資訊仍較為分散,金融機構跨地域、跨部門獲取信用資訊的難度大、成本高。類似這樣的“數據孤島”現象對進一步擴大信用貸款規模和普惠金融覆蓋面形成了制約,需要進一步整合資訊、改善供給。
又比如,逃廢債等失信行為不時發生,根本原因是失信成本仍然較低。這意味著,當前市場債務違約處置機制仍有待健全,有效的信用約束和激勵機制尚待形成。因此,需要在強化市場信用約束方面下功夫,堅持“嚴監管、零容忍”。要完善相關法規建設,切實增強監管和執法權威,真正實現“守信獲益,失信受罰;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完善的信用體系是金融持續健康發展的基石。在頂層設計出爐後,還須進一步完善細則並落到實處,進一步發揮信用對提高資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範化解風險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著力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和水準,為提升國民經濟體系整體效能、推動形成新發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撐。(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金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