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了!今年10省份提高低保標準,這省要超萬元
中新經緯11月17日電 (董湘依)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持續增進民生福祉,紮實推動共同富裕。中新經緯梳理髮現,為更好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今年已有10省份上調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據民政部最新統計數據,截至2021年三季度,全國共有城鄉低保對象4242.4萬人,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數為753.2萬人,平均標準706.6元/人·月;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數為3489.2萬人,平均標準6298.8元/人·年。
從各地來看,河南9月發佈通知,全省城鄉低保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於590元、377元,城鄉低保財政補助水準分別提高到月每人平均不低於295元、188元。
重慶9月起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636元、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515元,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827元。
北京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家庭月每人平均1170元調整為1245元,調整後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自2021年7月起實施。
上海7月1日起上調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124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330元,月增加90元,增幅7.26%。上海調整後,仍為全國城鄉低保標準最高的省份。
廣東1月1日起以3.5%的增幅提高四類地區城鄉低保最低標準和補差水準最低標準。其中,廣州、深圳等一類地區城鄉低保最低標準為1087元/人月,珠海、佛山、東莞、中山等二類地區為967元/人月,惠州、江門(不含臺山、開平、恩平市)、肇慶(不含所轄縣)等三類地區為853元/人月,汕頭、韶關等四類地區城鎮為800元/人月。
黑龍江全省城鄉低保保障水準“十五連增”,1月1日起全省城市低保指導標準提高到637元/人月。
甘肅2021年城市低保標準由年每人平均6924元提高到年每人平均7476元。
雲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省級指導標準從每人每月6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60元。
西藏1月1日起提高全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救助標準,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標準由每人每月847元提高至910元。
此外,湖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導標準由4000元/年提高到4300元/年,縣市區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月每人平均救助水準由不低於213元提高到不低於229元。
浙江省民政廳等部門7月發文,加強低收入對象監測預警和動態管理,合理確定救助標準,全省低保標準今年要超過萬元。
根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規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照當地維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費用,並適當考慮水電燃煤(燃氣)費用以及未成年人的義務教育費用確定。
中銀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楊保全律師此前接受中新經緯採訪時表示,上調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無疑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下崗職工、失業人員等困難群眾的生活水準和品質,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提高低收入群體的收入,確保困難群眾共用經濟發展成果。(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