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力改革完善體制機制 推動中部地區加快崛起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新時代推動中部地區高品質發展的意見》22日發佈,順應新時代新要求,為推動中部地區高品質發展勾勒藍圖。
意見包括8個部分共25條內容。第一部分為總體要求,明確了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第二部分至第六部分聚焦創新發展、協調發展、綠色發展、開放發展、共用發展,提出一系列具體務實的舉措。第七部分和第八部分分別圍繞“完善促進中部地區高品質發展政策措施”和“認真抓好組織實施”,明確了推動中部地區高品質發展的保障機制。
意見指出,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以推動高品質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充分發揮中部地區承東啟西、連南接北的區位優勢和資源要素豐富、市場潛力巨大、文化底蘊深厚等比較優勢,著力構建以先進製造業為支撐的現代産業體系,著力增強城鄉區域發展協調性,著力建設綠色發展的美麗中部,著力推動內陸高水準開放,著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水準,著力改革完善體制機制,推動中部地區加快崛起,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中作出更大貢獻。
根據意見,到2025年,中部地區品質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取得突破性進展,投入産出效益大幅提高,綜合實力、內生動力和競爭力進一步增強。到2035年,中部地區現代化經濟體系基本建成,産業整體邁向中高端,城鄉區域協調發展達到較高水準,綠色低碳生産生活方式基本形成,開放型經濟體制機制更加完善,人民生活更加幸福安康,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