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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筆錢漲了!多省份提高城鄉低保標準!上海最高

2021-07-15 08:43:00
來源:中新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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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經緯客戶端7月15日電 (董湘依)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持續增進民生福祉,紮實推動共同富裕。中新經緯客戶端梳理髮現,為更好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年內多個省份上調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日前,北京市民政局宣佈,將北京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家庭月每人平均1170元調整為1245元。調整後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自2021年7月起實施。

  在此之前,已有多省份宣佈上調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上海從2021年7月1日起上調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124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330元,月增加90元,增幅7.26%。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調整後,仍為全國城鄉低保標準最高的省份。

  2021年1月1日起,廣東以3.5%的增幅提高四類地區城鄉低保最低標準和補差水準最低標準。其中,廣州、深圳等一類地區城鄉低保最低標準為1087元/人月,珠海、佛山、東莞、中山等二類地區為967元/人月,惠州、江門(不含臺山、開平、恩平市)、肇慶(不含所轄縣)等三類地區為853元/人月,汕頭、韶關等四類地區城鎮為800元/人月。

  黑龍江全省城鄉低保保障水準“十五連增”,2021年1月1日起全省城市低保指導標準提高到637元/人月。

  甘肅2021年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城市低保標準由年每人平均6924元提高到年每人平均7476元。

  雲南省民政廳發文稱,2021年,雲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省級指導標準從每人每月6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60元。

  西藏從2021年1月1日起,提高全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救助標準,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標準由每人每月847元提高至910元。

  根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規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照當地維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費用,並適當考慮水電燃煤(燃氣)費用以及未成年人的義務教育費用確定。

  據民政部最新數據,截至2021年5月份,全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為781.7萬人。多地上調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釋放哪些信號?對收入有何影響?

  勞社部發〔1999〕13號文件規定,下崗職工、失業人員、企業離退休人員和在職職工,在領取基本生活費、失業保險金、養老金、職工工資期間,家庭每人平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可以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中銀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楊保全律師接受中新經緯客戶端採訪時稱,上調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無疑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下崗職工、失業人員等困難群眾的生活水準和品質,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提高低收入群體的收入,確保困難群眾共用經濟發展成果。

  北京大學國民經濟研究中心主任蘇劍對中新經緯客戶端表示,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保障了低收入群體收入,一方面能使這些群體維持基本生活水準,同時也有利於保障他們下一代的成長。另外,也有助於減少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

  “保證低收入群體最低生活保障,對於擴大消費也有一定效果。從經濟角度看,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能夠提高全社會的消費傾向(即收入用於消費的比例)。”蘇劍説道。(中新經緯APP)

[責任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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