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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經濟新方位·聚焦“十四五”目標)

2021-07-13 13:46:00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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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保是民生之基。“十四五”規劃綱要提出,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提高到95%,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

  如何進一步提高養老保險參保率?何為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如何發展?記者採訪了人社部相關司局負責人和專家。

  放開靈活就業人員在就業地參保戶籍限制

  合併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穩妥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推動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現省級統收統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基本建成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截至今年3月底,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10.07億人,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超過90%。

  “特別是我國不斷完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困難群體幫扶政策,自2019年9月以來,全國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參保率長期穩定在99.99%。”清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教授董克用介紹,2020年底超過3014萬貧困老年人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其中建檔立卡貧困老人1735萬人。

  人社部養老保險司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我國基本養老保險體系包括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兩大制度平臺。其中,機關事業單位、城鎮各類企業、社會組織等各類單位就業人員應當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該負責人介紹,目前基本養老保險未參保人員主要集中在農民工、靈活就業人員、新業態從業人員等重點群體。“接下來,人社部門將深入推進全民參保計劃,聚焦重點人群,依託全民參保登記數據等精準定位未參保人員,實施精準推送式宣傳服務,以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達95%的目標。”

  同時,人社部將推動放開外省戶籍靈活就業人員在就業地參保的戶籍限制,積極推動在城鎮就業的新業態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年內建成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資訊系統

  談起養老保險制度,全國統籌話題備受關注。“十四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當前,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已具備較好的基礎。”人社部養老保險司有關負責人説。

  ——省級統籌進一步規範。截至2020年底,31個省份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均實現省級統收統支、均衡了省內各地基金負擔。多數省份已經實現養老保險業務全省通辦,參保人員在省內流動就業,其養老保險關係自動接續,不需要轉移基金。

  ——中央調劑制度已經建立。作為實現全國統籌的第一步,我國于2018年啟動實施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通過中央對部分基金進行統一調劑使用,適度均衡省際基金負擔,有力支援了中西部地區和老工業基地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各省份養老保險政策已逐步統一。目前,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繳費基數核定辦法等政策全國已基本實現統一,降低了企業和參保人員的繳費成本,促進了制度公平和市場公平。

  ——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已經建成。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已于2019年正式上線,為參保人員提供社保查詢、參保登記、轉移接續、申領失業金等服務,辦理社保業務更加方便快捷。

  “接下來,人社部門將堅持公平統一、權責一致、循序漸進的原則,抓緊推進各項準備工作,包括制定出臺全國統籌的具體實施辦法、建設全國統一的資訊系統、優化經辦流程等。”人社部養老保險司有關負責人説,人社部計劃于年內建成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資訊系統,屆時將加快實現養老保險數據全國集中管理。

  “養老保險實現全國統籌後,將從制度上解決基金的結構性矛盾,制度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更有保障,轉移接續更加方便快捷。”董克用説。

  規範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推動出臺個人養老金制度

  什麼是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

  目前,我國已初步構建起以基本養老保險為基礎、以企業(職業)年金為補充、與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相銜接的“三支柱”養老保險體系。

  第一支柱即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堅持全覆蓋、保基本。截至2020年底,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4.56億人(其中領取待遇人數1.28億人),積累基金4.83萬億元;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5.42億人(其中實際領取待遇人數1.61億人),積累基金9759億元。

  第二支柱為企業(職業)年金制度,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實行完全積累,市場化運營。截至2020年底,全國參加企業(職業)年金6953萬人,積累基金3.6萬億元。

  第三支柱即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目前,尚沒有正式制度安排。

  “第一支柱主要發揮保基本生活的作用,第二支柱、第三支柱用於增加退休人員收入。”董克用説,近年來,我國企業(職業)年金制度發展迅速,2007—2019年企業年金基金平均年化收益率達7.07%。但對大量的靈活就業人員而言,企業(職業)年金制度無法將其納入,發展養老保險第三支柱迫在眉睫。

  人社部養老保險司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發展“第三支柱”已有基本思路,總體考慮是建立以賬戶制為基礎,個人自願參加,國家財政從稅收上給予支援,資金形成市場化投資運營的個人養老金制度。“銀行理財、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都可以是個人養老金的投資範圍。我們將一方面提高企業年金覆蓋率,並推動職業年金市場化投資運營平穩規範;另一方面,規範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推動出臺個人養老金制度,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儘快落地。”

  製圖:張芳曼

[責任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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