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監管新規密集出臺,網路促銷將迎合規大考
【經濟觀察】監管新規密集出臺,網路促銷將迎合規大考
“雙11”大促前夕,監管部門可謂動作頻頻。
上周,市場監管總局出臺《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緊接著,該局又發佈《關於加強網路直播行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兩個有針對性的新規,都劍指網路促銷活動。
此後,11月6日,市場監管總局、中央網信辦、稅務總局三部門又召集27家主要網際網路平臺企業,舉行規範線上經濟秩序行政指導會,並從9個方面對網際網路平臺企業提出了明確要求。
監管部門密集行動的背後是因為網路促銷活動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近年來,網路促銷模式不斷翻新,出現了電商平臺“6·18”、“雙11”集中促銷、網路直播帶貨等新的促銷方式,但也催生出許多問題。例如,強迫商家“二選一”等競爭失序問題突出,有的平臺還存在促銷規則暗藏玄機、假冒偽劣商品屢禁不絕、消費者維權難等問題。此外,今年大火的直播行銷問題凸顯,侵害消費者、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情況時有發生,消費者要求嚴格監管的呼聲漸增。
市場監管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雖然《規定》在今年12月1日生效,但在“雙11”之前公佈相關規定,有利於進一步釋放規範市場經營行為、加強市場監管的信號,引導市場主體依法合規經營。接下來還將制訂出臺《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辦法》《關於平臺經濟行業的反壟斷指南》等一批規範線上經濟發展的制度措施。
在業內人士看來,隨著監管新規的密集出臺,網路促銷將迎合規大考。
在往年的“雙11”等大促活動中,促銷行為不規範、違法促銷還時有發生。例如,“先提價後打折”的虛假打折、欺騙性有獎銷售、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等行為。這些亂象被消費者詬病,但又沒有專門的法規監管,導致相關問題無法有效遏制。此次出臺的《規定》對促銷活動中的價格欺詐、虛假宣傳、謊稱有獎、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等欺騙性有獎銷售行為作出明確禁止規定。
此外,網路促銷活動中“紅包”“優惠券”等促銷資訊名目眾多,折扣、優惠演算法複雜,消費者往往不了解促銷規則,在受到虛假促銷行為的誘惑、欺騙下,容易衝動消費。對此,《規定》明確了經營者開展促銷要公示促銷規則、促銷期限以及對消費者不利的限制性條件等,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
作為風頭正勁的經濟新業態,直播帶貨以展示效果好、價格實惠、參與感更強、體驗感更好等因素不斷刷新銷售紀錄。
不過,中國消費者協會上周在對網路直播銷售行為進行深入分析的基礎上,對其中侵害消費者權益的現象進行系統性梳理並予以類型化研究,歸納出虛假宣傳、退換貨難、銷售違禁産品、利用“專拍連結”誤導消費者、誘導場外交易等7種主要類型。
對此,《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規定,網路直播服務提供者應當為利用網路直播開展的網路交易活動提供回看功能。有了回看功能,消費者在維權時,就可以拿出相關證據,更好維護自身權益。此外,《意見》也明確了直播帶貨中主播、網路平臺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