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崖州灣科技城推出“八大福利”扶持入駐中小企業
中新網三亞5月18日電 (記者 王曉斌)記者18日從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獲悉,該城將根據《三亞崖州灣科技城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扶持辦法及實施細則(試行)》(下稱“實施細則”),從經營貸款貼息、場地租金補貼等八方面為入駐中小企業發展“保駕護航”。
三亞崖州灣科技城是海南建設自貿區(港)的先導項目之一,著力打造“一港、三城、一基地”,即南山港、南繁科技城、深海科技城、科教城和全球動植物種質資源引進轉机基地。
近日正式印發的“實施細則”明確,符合相關條件的中小企業,可獲得下述八個方面的支援:
一是經營貸款貼息補助。對中小企業取得的商業銀行機構貸款,按所約定的貸款利率予以50%的貼息補助。其中,單筆貸款貼息時間最長不超過3年,每家企業每年可申請一次貸款貼息,每家企業貼息金額每年累計不超過10萬元。
二是生産經營場地租金補貼。對在中核産業園和百泰産業園內租用場地並實際開展生産經營活動的中小企業,自實際入駐三個月後,根據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的支付時間節點,連續兩年按照10元/㎡/月的標准予以補貼。
三是第三方服務支援。中小企業每年可申領5萬元第三方服務券,從管理局推薦的服務機構購買法律服務、人才招聘服務、員工培訓、設計服務、財務服務、諮詢服務及市場推廣等服務(不含展會服務)。
四是展會專項支援。對參加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及APEC中小企業技術交流暨展覽會的中小企業,每次另行發放8萬元服務券;參加其他國家級及省級展會的中小企業,每次另行發放3萬元服務券;中小企業憑發放的服務券,從管理局合作的展會服務機構購買展會服務。
五是“專精特新”獎勵。對首次被列為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重點企業的中小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
六是支援企業共用科研設備。對中小企業自行購買且加入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科研設備共用清單的科研設備,共用時間在全年使用時間比重不低於20%的,在設備折舊期內,按每年折舊額的20%予以補貼,每家中小企業申請補貼金額每年累計不超過10萬元。
七是中小企業納稅貢獻獎勵。自在崖州灣科技城註冊或遷入崖州灣科技城之日起的下一個企業納稅年度至第四個企業納稅年度,按等同於上一納稅年度納入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統計口徑的個人所得稅部分,分年度給予不同獎勵。其中:第二年按等同於上一納稅年度納入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統計口徑的個人所得稅總額40%給予獎勵;第三年按等同於上一納稅年度納入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統計口徑的個人所得稅總額45%給予獎勵;第四年按等同於上一納稅年度納入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統計口徑的個人所得稅總額50%給予獎勵;本條獎勵政策需企業每年申請。
八是中小企業成長獎勵。自在崖州灣科技城註冊或遷入崖州灣科技城後第四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突破兩億元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實施細則還明確了適用對象。即自本政策實施之日起遷入或在三亞崖州灣科技城完成工商註冊、財務制度健全、獨立核算、符合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聯合下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中小企業;企業註冊時間不少於12個月,在崖州灣科技城擁有面積不低於100㎡的固定辦公場所,常駐辦公人員不少於5人,入駐時間不少於3個月;符合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産業目錄的要求,且企業上一自然年度營業收入(以企業年度審計報告中的數據為準)在200萬元(含)以上20000萬元以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