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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單詐騙盯上宅家者 最快36秒“洗凈”贓款

2020-03-26 10:18:00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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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據顯示,網路兼職刷單成為疫情期間高發詐騙類型之一,有大學生2個小時內被騙了一學期的餐費

  刷單詐騙盯上宅家者,最快36秒“洗凈”贓款

  本報記者 劉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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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騰訊110”小程式受理投訴數據顯示,網路兼職刷單成為疫情期間最大詐騙類型之一。與此同時,利用網路實施的刷單詐騙犯罪成本低,一些受害者維權意識不夠,打擊工作還面臨困難。

  “203****613被舉報網路詐騙成立,永久封號。”3月19日,多次查看舉報進度後,雖然騙子最終被微信封號,但應屆畢業生薑力菲還是沒找回被騙走的2185元。疫情發生後,姜力菲找了一份“兼職刷單”的工作。沒想到,2個小時內被騙走了一學期的餐費。

  發生在姜力菲身上的事不是個案。根據“騰訊110”小程式受理兼職刷單詐騙投訴數據顯示,今年2月份,日均受理舉報量較1月日均受理舉報量環比上漲20倍,單日舉報量峰值更是高達816起。網路兼職刷單成為疫情期間最大詐騙類型之一。

  《工人日報》記者採訪發現,兼職刷單詐騙已形成黑色産業鏈,最快36秒“洗凈”贓款。與此同時,打擊工作還面臨困難。

  大學生、寶媽成兼職詐騙目標

  春節前結束實習後,姜力菲投出的簡歷無一不是石沉大海。今年的應屆畢業生預計874萬人,面對疫情後一些企業有可能縮減工作崗位,她有些焦慮。

  2月13日,自稱是一家電子商務公司HR的“慧姐”給她打來電話,“為了緩解大學生就業壓力,政府要求我們多提供工作崗位,這裡有一份刷單的兼職,你做不做?”能夠準確説出她的學校、專業、身份證號碼,姜力菲覺得應該是自己投過簡歷的公司,沒多想,便添加了工作人員“小花艷艷”的微信。

  第一次操作,姜力菲在對方指導下拍下一雙價格為89元的雪地靴,一單返利4元。在網站付款後,很快對方發來93元紅包。

  第二次操作,對方發來相同連結,只不過要求她一次購買10雙,但是不能在網站上直接付款,而是掃描對方發來的二維碼付款。

  對方稱,“一次性大批購買會被認定為刷單,數據不算數,所以要微信支付。”姜力菲有些猶豫,對方反覆強調“不接就把刷單任務給別人”。她又付了890元,對方發了40元紅包,表示因為網路延遲,本金會在1小時之後打過來。

  姜力菲發現“不對勁”後,要求返還本金,對方表示,姜力菲“兼職工作不負責,説不幹就不幹了”,要將她列入“求職黑名單”,影響她畢業找工作。“威逼利誘”下,第三次操作,姜力菲又支付了15雙鞋共1335元。不到2個小時,姜力菲就被騙走了2185元。

  22歲,涉世未深,賦閒在家……姜力菲符合《2019年網路詐騙趨勢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報告》)中對主要受害者的側寫。18歲至27歲的受害者佔比60.1%,主要是涉世未深的在校大學生、賦閒在家的全職寶媽、受教育程度和工資都比較低的社會青年。

  之所以詐騙能成功,是騙子利用了人們的“損失厭惡”心理。損失厭惡是指人們面對同樣數量的收益和損失時,認為損失更加令他們難以忍受。瀋陽市反資訊詐騙中心工作人員王峰解釋説,比如,一種情況是肯定損失500元,另一種是80%的機率損失1000元,20%可能一點都不損失。大部分會選擇後者。這也是為什麼受害者在第一次要不回本金後,仍會選擇繼續支付的原因。

  最快36秒“洗凈”贓款

  “刷單”是通過花錢雇人假扮顧客,以虛假的購物方式來提高商品的銷量及好評率,從而獲得更好的搜索排名、吸引顧客的行為。2018年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第8條規定,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刷單”行為早被禁止,如今的“刷單兼職”則成了一種詐騙手段。《報告》指出,在兼職詐騙舉報中,打著刷單名義的兼職詐騙佔比高達72.3%。

  2歲孩子的媽媽韓優優曾當了3個月“外宣人員”,在朋友圈推送兼職刷單廣告,被騙369元的“鑽石會員”會費。

  韓優優告訴記者,有培訓老師告訴她如何發朋友圈,還有現成的文案“朋友介紹的小兼職,收到第一筆工資,雖然不多,但還是有些小激動”,並附上轉賬截圖。每天有專人負責分配任務,有技術員製作偽裝的二維碼,甚至有註冊正規公司的老闆對接檢查、洗錢。

  “如果付款的二維碼買到的是虛擬點卡,老闆説最快36秒就能把錢‘洗凈’。有的錢轉到電商商戶,這些商戶收取一部分手續費後,錢會迅速分解到多個賬戶,再流轉回給騙子。”韓優優説。

  “網路招聘網站、手機APP使用方便,支付方式簡易,使得兼職刷單詐騙的犯罪成本越來越低。”瀋陽大全律師事務所律師邢燕説。

  刑法第266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根據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詐騙罪以3000元為量刑起點。

  “認定詐騙罪門檻高,處罰過輕。”王峰告訴記者,低於3000元,只能立為治安案件,由公安機關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式查處。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9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1000元以下罰款。

  受騙金額小也要報警

  “刷單行為涉嫌違法,所有刷單兼職都是詐騙。”邢燕説。刷單行為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8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0條明確,經營者會處以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作為“刷客”,根據侵權責任法等相關法規,也會受到處罰。

  “被騙1元錢也要報警,讓騙子受到應有的懲罰。”王峰説。在受理相關案件的過程中,王峰發現,因為受騙金額較小,很多人選擇“交學費”,不報警,或者報警後不追究是否立案。“騙子往往詐騙多人,可能騙一兩人不足3000元,但是累計詐騙超過3000元也能定罪,而詐騙罪面臨的是最低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遼寧百聯人才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郝紅賓提醒求職者,投簡歷前要對求職的企業進行簡單調查,比如去工商局網站和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查詢該企業的工商註冊情況、企業信用情況等資訊。不要隨意把簡歷交由仲介機構或個人保管,防止被一些不法分子盜用個人身份資訊。如果涉及繳費,一定要同時索取收據或發票,作為事後維權的重要證據。(文中當事人為化名)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