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臺港澳辦聯合多部門介紹“31條”“26條”落實情況
12月3日,福建省臺港澳事務辦公室聯合福建省工信廳、福建省文旅廳和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召開政策説明會,介紹惠臺“31條措施”以及新近出臺的“26條措施”在福建省的貫徹落實情況,福建省臺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鐘志剛、省工信廳副廳長蘭文、省文旅廳副廳長黃葦洲、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副行長時東出席政策説明會。
“31條措施”實現五個“明顯增強”
為貫徹落實“31條措施”,福建省出臺“66條實施意見”和“42條融合發展措施”,全省“九市一區”都已制定配套貫徹實施意見或落實工作方案。目前31條措施在閩均已落實且有實施案例,實現了五個“明顯增強”:
1 臺企營商環境品質明顯增強,閩臺經貿合作持續深入;
2 臺胞臺企登陸意願明顯增強,來閩交流群體和數量持續擴大;臺青實習就業創業政策保障明顯增強,福建漸成臺青登陸“試水”首選之地;
3 臺青實習就業創業政策保障明顯增強,福建漸成臺青登陸“試水”首選之地;
4 “兩岸一家親、閩臺親上親”氛圍更濃,臺胞幸福感獲得感明顯增強;
5 應通盡通實效明顯增強,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加快推進。
出臺“26條措施”正當其時
“26條措施”的出臺,是臺胞臺企同等待遇上升為制度安排的又一重大舉措,是對“31條措施”實施的新拓展、新帶動。經梳理,“26條措施”已有部分條款在福建省形成實踐基礎和具體案例,涉及19條措施。
鐘志剛對涉及的部分措施案例做了簡短介紹,如第7條提出的支援臺企增資方面,福建省66條已明確提出“新設立的在閩臺資企業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兩年內到資的給予獎勵”,自2019年以來福建省已給予奇美等臺企合計2100萬元增資獎勵。第13條提出擴大臺青基地受惠面方面,廈門一品威客、廈門兩岸青年創業創客基地已獲批了國家級眾創空間,廈門思明龍山文創園被科技部確定為2017年度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第18條提出臺胞購房方面,目前福建省各城市均已落實,憑臺胞證可直接購房。2019年全省已有762人次臺胞在閩購買商品房,203戶臺胞家庭申請公租房併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