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河員山子漏油案致臺當局財政損失數千萬
員山子分洪道。(圖片來源:臺灣東森新聞雲)
台灣網10月12日訊 據臺灣東森新聞雲報道, 2015年8月員山子分洪管理中心漏油污染基隆河員山凈水場自來水,導致新北市瑞芳地區1萬餘用戶停水近5日,嚴重影響民眾健康、用水及生活,臺當局“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臺水公司管理及監督廠商履約不週,求償不利,致臺當局財政損失5000余萬元(新台幣,下同),“監察委員”高鳳仙11日提出糾正。
有關臺當局“經濟部水利署”及臺灣自來水公司處理基隆河員山子分洪管理中心漏油污染自來水事件,調查後發現包括臺當局“經濟部水利署”第10河川局的得標廠商及其第三方,在執行過程未善儘管理及查驗職責,水質監管機制形同虛設,以及未妥善處理善後賠償事宜,增加臺當局財政負擔等重大違失案,臺“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于11日通過並公佈“監委”高鳳仙提案,糾正臺當局“經濟部水利署”及臺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高鳳仙表示,臺當局“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得標廠商及其第三方于2015年8月5日上午派員至員山子分洪管理中心進行保養水門機電設施工作,于灌滿日用油箱後,疏未手動停止泵浦與門閥,致柴油漏出約173升,進入員山凈水場。該局未訂立加油處理的管理標準作業程式,對承攬廠商監督不週,造成漏油事件,使新北市瑞芳地區1萬餘用戶停水近5日,嚴重影響民眾之健康、用水及作息。
此外,臺當局“經濟部”所屬臺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員山凈水場委外操作案時,任令廠商才勝企業有限公司未落實相關巡邏(視)及觀測工作,亦未就督導缺失進行改善,仍將養魚箱置於凈水場室外,不利隨時監控水質,相關履約管理及水質監管機制形同虛設。
再者,臺水公司明知油污會沉澱于水中,無專業油膜設備無法監測,與才勝公司的委外承攬勞務契約卻無檢測油污項目,導致凈水場取用原水遭油污污染後未能察覺,仍持續出水供應予瑞芳地區民眾使用長達1天,嚴重影響民生用水安全,事後向才勝公司主張抵銷240萬元,卻因契約無檢測油污項目而遭敗訴判決,核有明確違失。(台灣網 王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