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樓市項目。中新社發 張雲 攝
新華社北京3月26日電題:北京樓市再出重拳:全面叫停“商改住”
新華社記者孔祥鑫
26日晚,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銀監會北京監管局等5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辦公類項目管理的公告》,全面叫停“商改住”。專家指出,這是北京市近期升級差別化信貸抑制投資,嚴查仲介規範市場秩序,嚴格執行購房資格確認的稅收政策,規避“假離婚”買房等一系列規範、整頓房地産市場行動後的又一記重拳。
叫停“商改住”:房企不能建,個人不讓買
公告對規範北京市商業、辦公類項目管理提出了嚴格要求:開發企業新報建商辦類項目,最小分割單元不得低於500平方米;不符合要求的,規劃部門不予批准。開發企業新建的商辦類項目,應當按照批准的規劃用途建設、銷售,違反規定的,規劃國土、住建部門依法處理。
公告所述的商辦類項目實際上就是通常所説的“商改住”項目。實際上,北京市對“商改住”的做法早就明令禁止,但不少開發企業一直在打政策“擦邊球”,將不少40年或者50年産權的商辦類項目規劃建成為擁有獨立廚房和衛生間的住宅。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土地資源與房地産管理系主任趙秀池表示,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商改住”面積基本上在100平方米以下。此次政策要求單元分割面積不得小于500平方米,從規劃設計上遏制將其建成住宅的可能性。
對於銷售範圍和購買資格等問題,公告也進行了明確闡釋。根據公告,開發企業在建(含在售)商辦類項目,不得賣給個人,而個人購買必須滿足兩個條件:一是名下在京無住房和商辦類房産記錄;二是在京已連續五年繳納社會保險或者連續五年繳納個人所得稅。
中原地産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表示,目前50%至60%的商辦類項目直接銷售給個人。此次政策中北京商辦類項目的購買條件比住宅更嚴格,這將導致個人購房者基本放棄購買商辦類項目。
抑制過熱:商辦類項目全面限購
記者了解到,在2016年5月,北京市住建委和通州區政府曾聯合發佈通知,對通州區的商務型公寓和商業、辦公(含商務辦公和配套商業)項目的銷售實行嚴格限購政策。但其他區縣對商辦類項目並未跟進實行嚴格的管理措施,這造成了對商辦類項目管理的區域不均衡現象。一些區縣的商辦類産品仍在熱銷。
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從去年的“9·30”到今年的“3·17”,北京對住宅的調控逐漸加力,一些開發商反而趁此機會打著“不限購、限貸”的旗號,大肆推銷商辦類産品。近期市場上的商辦類産品的銷售已出現了過熱苗頭。
“這次,北京市從規劃、建設、銷售、使用、信貸等全鏈條、各環節集中發力,對‘商改住’‘零容忍’。”北京市房地産業協會秘書長陳志説,商住項目本身就是開發商為了利益製造出的“偽住宅”,這類項目弱化了限購政策效果,在實際居住中還存在生活成本高、沒有配套、環境嘈雜等問題。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