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1日從財政部獲悉,財政部近日印發關於切實做好2017年基本民生支出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基本民生支出保障的重點工作。
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較大、財政收入增速放緩的情況下,必須更好地統籌民生政策與經濟發展,優先保障民生投入,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通知明確,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準和財力狀況,合理界定基本民生範圍,將財政資金重點用於保障基本民生,基本民生也要堅持量力而行,並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要調整優化財政支出結構,著力解決重點地區、重點領域和重點人群的基本民生保障問題,兜牢兜實民生底線。同時,加大資金統籌力度,層層強化責任落實。
通知列出11項重點工作:一般性轉移支付要優先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合理分配和使用民生類專項資金;加大對資源能源型困難地區財政支援力度;統籌盤活各類財政資金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壓減一般性支出用於基本民生保障;切實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認真做好“去産能”人員安置工作;認真落實精準扶貧要求;提前下達和及時撥付各類民生資金;加強基本民生領域財政資金管理;支援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工作機制。
通知要求,縣級財政部門是保障基本民生支出的責任主體,要把落實基本民生保障作為預算安排重點,根據本地區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水準和群眾生活實際需要,積極調整優化支出結構,確保基本民生政策落實到位。省級財政部門要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中央財政通過轉移支付予以適當支援。建立獎懲機制,加強監督問責。
[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