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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名制+黑名單,引導主播規範直播
針對網路直播亂象頻發的現狀,《規定》對網路直播平臺、主播和觀看者都做了要求,其中,網路主播實行“實名制+黑名單”制度,對納入黑名單的主播禁止重新註冊賬號,這被稱為最嚴新規。
中國傳媒大學文法學部副部長王四新接受中新網採訪時表示,這相當於在網路直播快速發展的階段注入了法律法規的基本框架,意義重大。“實名制和黑名單制度更是對主播有警示和引導作用,一些主播想靠色情‘碰瓷’時,就會有一定的顧忌。”
《規定》提出,不得利用直播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傳播淫穢色情等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不得利用網際網路直播服務製作、複製、發佈、傳播法律法規禁止的資訊內容。網路直播平臺應記錄網際網路直播服務使用者發佈內容和日誌資訊,保存六十日。
王四新指出,“對網路直播平臺而言,《規定》的實施對一些規模小的直播平臺影響較大,洗牌將至,直播用戶也將向大平臺轉移,強者恒強。”
[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