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阿拉善盟金圳冶煉有限責任公司對東北特鋼集團破産重整的申請,這意味著因企業債券連續違約而備受關注的東北特鋼集團正式進入破産重整程式。
據了解,作為東北特鋼集團債權人和供貨商的阿拉善盟金圳冶煉有限責任公司此次向法院提出申請破産重整的對象包括東北特鋼集團及其下屬的大連特殊鋼有限責任公司、大連高合金棒線材有限責任公司。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規定,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産清算的申請。破産重整程式啟動後,債權人依法申報債權,破産管理人在人民法院和債權人的監督下將在最長9個月內提交重整計劃草案,並最終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批准執行。
據了解,東北特鋼集團自今年3月28日未能兌付“15東特鋼CP001”債券本息,出現實質性違約以來,到目前已連續九次違約,金額達數十億元。造成其連續違約的原因在於該公司長期以來債務負擔巨大,財務成本居高不下。第一次債券違約以後,其信用評級降至最低,無法通過發債或貸款引入增量資金,資金鏈和債務鏈就此斷裂。
有關法律界人士表示,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産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法院就可以認定其具備破産原因。破産重整制度對於各方利益主體平等保護,實現企業再生,保護企業和職工合法權益均具有重要意義。
東北特鋼集團是國有大型特殊鋼生産企業,也是我國特殊鋼行業的領軍企業,其生産歷史可以追溯到1905年。據遼寧省國資委副主任徐吉生介紹,東北特鋼企業債券違約事件發生前後,遼寧省政府及有關部門採取了各種措施幫助、指導企業,協調有關部門,積極妥善處理有關問題,並及時更換了企業領導班子。目前,企業雖無力支付財務費用,但依靠自身力量做到了生産經營正常運轉、員工隊伍穩定、戰略性産品供給穩定保障。
遼寧省政府副秘書長李建國表示,進入破産重整程式表明東北特鋼集團朝著脫困重生的方向邁出了關鍵的一步,而備受關注的企業債券違約事件也走上了市場化、法治化的處置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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