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審計局昨天首次對外公開對7個大額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的審計結果。7個大額專項資金包括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創新創業扶持扶助資金、社會建設專項資金、軌道交通建設資金、市屬公立醫院財政補助資金、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資金、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
審計顯示,3家單位虛報多領大氣治污資金1963萬;14.26億軌道交通線路拆遷款滯留在部門等。目前,相關部門正在積極整改中。
1 創新創業扶持扶助資金
限定支援對象影響公平
審計發現,高精尖創新中心高端人才激勵政策落實難。截至2016年3月底,市財政撥付12所院校13個高精尖創新中心經費結存8.1億元,佔撥入資金的87%。主要原因是引進高端人才存在困難,相關激勵獎勵經費不能支出。其次,受人員工資總額的限制,每年各中心應支付的科研人員獎勵薪酬難以執行。
中關村管委會發佈的《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企業擔保融資扶持資金管理辦法》等3個扶持中小企業融資的資金管理辦法中,規定資金支援對象必須是中關村企業信用促進會會員,影響了資金分配公平。
整改情況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正在積極組織整改。中關村管委會正在會同相關單位認真進行整改,細化完善相關資金管理辦法和審核細則,明確審核標準等。
2 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
區級排污費使用率低
審計發現,3個污水、污泥處理設施閒置,28個污水處理設施日污水處理率不足50%。其中9個污水處理設施日污水處理率不足25%。
此外,區級排污費使用率低,結存較大。2013年至2015年,房山、昌平、朝陽3個區收繳排污費共計11016.19萬元,但排污費安排使用不充分,結存量較大,3個區排污費結存10206.90萬元,佔收繳額的92.65%。
排污費結存較大的原因,一是在年度預算編制過程中,對排污費年度徵收額預測不準;二是在安排年度治污項目資金時,未對上年結存的排污費安排使用。
整改情況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有關部門正在積極整改中。
3 市屬公立醫院財政補助資金
5醫院6.61億元設備閒置
審計顯示,財政資金購置的設備閒置現象較為突出。截至審計日,5個醫院因工程進度等原因導致設備閒置達到6.61億元,有的設備已採購將近3年仍未能投入使用。
整改情況
部分醫院閒置設備已安裝並投入使用,涉及資金9861.59萬元。
4 社會建設專項資金
各區網格系統數據介面不統一
審計發現,社會建設專項資金安排的部分以獎代補資金在基層結存未使用。審計發現,一刻鐘服務圈、老舊小區自我服務管理等項目以獎代補資金,在251個街鄉結存2367.05萬元。
昌平區天通苑北街道辦事處和石景山區金頂街街道辦事處挪用社會建設項目經費13.55萬元,用於公務用車加油卡充值和辦公費等。
全市網格化社會服務管理系統及數據共用缺乏統一規劃。市社會辦2011年至2015年安排資金9780萬元,用於資助326個街道開發網格化資訊系統,但沒有統一建設標準,各區開發的系統數據介面不統一,數據無法在同一平臺上互聯互通。
整改情況
目前,市社會辦正在研究審計建議,督促相關部門整改問題。
5 軌道交通建設資金
14億拆遷結余資金滯留部門
審計發現,部分軌道交通線路拆遷結余資金未及時退回。2011年以來,地鐵4號線、5號線、10號線一期、10號線二期、15號線一期東段、大興線、亦莊線、昌平線一期、房山線等9條線路拆遷結余資金14.26億元,在相關區財政局、建設主管部門滯留,尚未退回京投公司,增加了軌道交通建設資金利息負擔。
4號線、8號線(奧運支線)和10號線一期3條線路已建成通車,但3條線路有4個股東資本金尚未實繳到位,涉及資金6.86億元。
部分已通車的線路存在未實施的尾工。“十二五”期間投入運營的6號線、7號線、8號線(含昌八聯絡線)、10號線二期、14號線、15號線共6條線路,均有尾工尚未實施,共計321項,其中249項尾工對運營效率有所影響。
部分線路調整建設內容,個別已投入運營線路車站出入口建成後拆除,導致投資增加。
整改情況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積極組織整改。目前,滯留的拆遷結余資金已退回京投公司8.96億元,未實繳到位的股東資本金已繳到位6.58億元,未實施的尾工已完成206項。
6 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資金
5479萬元資金超範圍使用
審計發現,部分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大額專項資金安排用於密雲區中小河道治理等水務建設,以及豐台區園博會宣傳佈置,平谷區建設農村醫務室和活動站等,超出了規定使用範圍,涉及資金5479.07萬元。
朝陽、石景山和大興3個區3個環境整治項目未實施,2157.48萬元資金閒置在相關主管部門。
部分項目未嚴格執行政府採購規定。京平高速沿線環境治理等7個環境建設項目的10個工程和購買服務事項未實行政府採購或未按規定方式採購,涉及環境專項資金3858.58萬元。
審計抽查環境整治日常管護情況,部分環境公共設施損毀,特別是跨區域交通路網沿線環境管護問題較突出,京滬鐵路沿線環境整治等14個項目整治後均出現不同程度的環境問題。
此外,部分項目審核監督程式未嚴格落實。有的項目可研報告和實施方案審核不全面,有的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變化和完成情況未能得以全面監管和及時掌控。
整改情況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已草擬了《首都環境建設市級重點項目專項轉移支付管理辦法》。京滬鐵路沿線環境整治等14個項目整治後出現的不同程度環境問題,部分項目已完成整治和修復。
7 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
3單位多領補助1963萬元
審計發現,燃煤鍋爐管理措施不夠銜接、燃氣管網建設滯後影響改造任務推進。目前全市範圍內不再新建燃煤鍋爐,但是燃煤鍋爐改造同時,未停止辦理燃煤鍋爐報裝和登記。審計發現,豐台區企業改造拆除並領取財政補助的3台燃煤鍋爐,在其他區辦理了登記並安裝使用。由於缺少配套燃氣管網,大興區、懷柔區、密雲區等3個區有316台燃煤鍋爐,尚不具備清潔能源改造的條件,影響到相關區域壓減燃煤工作的持續推進。
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投入形成的資産管理不到位。審計抽查大興區等5個區發現,投入1.6億元購建的公共自行車及配套設施,90%以上尚未落實産權單位,未納入資産管理。
此外,個別單位多領大氣污染防治資金。北京市市政路橋集團有限公司、懷柔區北京雁棲誠泰熱力中心和密雲區北京溫塔熱力公司3個單位採用多報或多頭申報方式,多獲取燃煤鍋爐改造補助資金1963萬元。
整改情況
目前,市財政局已組織市、區兩級有關職能部門召開專題會議,要求職能部門加強項目管理和資金管理。截至2016年8月末,市財政局按照審計決定的要求,已通知相關單位上繳市級財政專項資金1908萬元,市環境保護局已將企業重復領取的燃煤鍋爐改造補助資金55萬元收回,並上繳市財政局。(記者 鄒樂)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