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關鍵詞:
台灣網  >  經貿  >   大陸經濟

女子郵寄數千元手機被弄丟 快遞稱只賠付21元

2016年08月15日 13:21:57  來源:瀋陽晚報
字號:    

  隨著網店、微商的強勢發展,市民們與快遞小哥的接觸越來越緊密。可您想過嗎,一旦寶貝在快遞途中丟失,快遞公司能賠您多少?8月14日,市民李女士向瀋陽晚報、瀋陽網記者吐槽,稱原打算將手機等物品從瀋陽郵至遼陽,可誰想快件還沒出瀋陽就神秘失蹤了,詢問中通客服如何解決,得到的答覆竟然是只能賠償3倍郵費,也就是賠償21元。這讓受損失的李女士實在無法接受。

  市民投訴

  快遞手機沒出瀋陽就丟了

  李女士告訴記者,作為微商的她,平時沒少跟快遞小哥打交道,之前從沒有遇到丟件的情況。“郵件是8月5日郵寄的,包裹裏有一部手機和一瓶韓國除疤霜,總價值在2300元左右,都是在韓國代購回來的。”李女士告訴記者,她把要郵寄的物品交給了鐵西十馬路附近的一家中通快遞,買家在遼陽,快遞費是7元。

  按理説快遞一天就應該到遼陽,可買家卻遲遲沒收到貨。李女士通過手中的快遞單號查詢發現,快遞依然處於初始狀態,也就是瀋陽中通方面剛剛掃描完。緊接著,她接到了來自瀋陽中通的壞消息,快遞丟了。

  “等了兩三天,才得到中通客服的説法,由於沒有進行保價,只能賠償三倍的郵費,也就是21元。而丟了2000多元的東西就賠21元,換誰都不能接受。”李女士很氣憤。

  中通説法

  正調查快遞是如何丟的

  對於李女士反映的情況,記者向瀋陽中通進行了核實,相關負責人表示,事發後,消費者向國家郵政部門進行了投訴,目前,郵政主管部門已經介入此事。而關於快遞是如何丟失的,公司內部還在進行調查,現在不方便透露。

  對於賠償問題,瀋陽中通給出的解決辦法與李女士反映的有出入。負責人表示,只要李女士能提供完整、有效的價值證明,也就是帶公章的購物發票,就可以按遺失物品的原價賠償,如果李女士提供不出來的話,那就只能獲得500元賠償。

  未保價快件丟失到底該怎麼賠?

  未保價快件丟失,到底該怎麼賠?如果按快遞單上的條款只能賠3—5倍,但法院不這麼認為。瀋陽、河南許昌兩地法院都曾作出終審判決——按物品價格全額賠付。兩地法院理由一致:上述格式條款,被告不能證明其已經盡到了對發件人的説明、提示義務,因此格式條款無效。

  《合同法》規定:運輸人也就是快遞企業對運輸的快件有保管責任,如果運輸過程中貨物有損毀,快遞公司要與消費者按照約定給予賠償,如果沒有約定的話要給予市價賠償,即按照交付或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在這個過程中,快遞丟失物品的價值是多少,將由消費者舉證,證明它們的實際價值。

[責任編輯:葛新燕]

特別推薦
點擊排名
聚焦策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