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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解讀計程車改革新政 網約車規定不能一刀切

2016年08月04日 08:28:29  來源:人民網-財經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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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簡稱《指導意見》)和《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下簡稱《暫行辦法》)兩個文件的印發,預示著計程車改革方案正式出臺,也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那麼,這兩個文件中哪些地方是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關?會對我們的生活帶來哪些改變?在近一年的徵求意見的過程中交通運輸部又做了哪些工作呢?

  計程車“份子錢”或降低 網約車平臺不得有不正當價格行為

  帶著這些疑問,人民財經邀請了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出租汽車管理處處長王繡春和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周漢華做客人民網進行了解讀。

  王繡春從六個方面對《指導意見》進行了解讀,一是科學定位出租汽車服務,堅持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適度發展出租汽車、統籌發展巡遊車和網約車,促進兩種業態逐步融合發展,建立動態監測和調整機制,逐步實現市場調節。

  二是深化巡遊車的改革。主要涉及對於新增的經營權一律實行期限制和無償使用,並不得變更經營主體,即有的經營權未明確具體經營期限或者已經實行經營權有償使用的,要由城市人民政府制定方案來科學過渡,各方要協商確定並且動態調整承包費的標準或勞動定額任務,就是通常説的份子錢。通過改革經營模式和降低過高的承包費和抵押金等等,來確實降低駕駛員的負擔,同時鼓勵巡遊出租汽車企業轉型提供網約車服務,拓展服務功能,加強品牌建設,主動轉型升級。

  三是在給予網約車合法地位的同時,明確網約車平臺公司,應該要承擔乘運人的責任,具備相關營運條件,遵守經營行為規範,支援網約車平臺公司不斷創新規範發展。

  四是鼓勵私人小客車合乘,並且制定相應的具體規定,來明確合乘服務提供者,還有合乘者以及合乘資訊服務平臺這三方的權利義務。

  五是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包括在出租汽車管理和經營服務的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方面的建立和完善,包括要建立經營者和駕駛員的評價體系,將有關的評價資訊作為行業準入退出的一個重要依據。同時,還要建立聯合監督執法機制和聯合懲戒機制。

  六是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出租汽車管理是地方事權,管理主體主要是城市人民政府,要求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實承擔出租汽車管理的主體責任,充分發揮主動權和創造性,探索符合本地出租汽車行業發展實際的管理模式。

  同時還從四個方面對《暫行辦法》進行了解讀,她表示,一是明確了網約車的發展定位,按照高品質服務、差異化經營的原則,有序發展網約車。

  二是明確對於平臺企業,還有車輛、駕駛員,按照即有的法律規定,實行許可管理。明確了平臺公司應該承擔乘運人責任,要求具備線上線下的服務能力,對於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提供服務的駕駛員,也要符合相應的資質條件。

  三是具體明確了網約車平臺需要規範經營行為。比如説要求保證提供服務車輛的駕駛員,要具備合法的資質,要求線上線下提供服務的車輛、駕駛員要一致,在資訊安全方面不得違規採集、利用和洩露乘客的個人資訊和涉及國家安全的敏感資訊,不得有不正當價格行為,不得排除、限制競爭。

  四是建立多部門的聯合監管機制,網約車是一個跨領域、跨部門的新興業態,也需要相關的部門一起來共同做好規範化發展網約車的工作。

  各地應因地制宜 網約車規定不能全國“一刀切”

  計程車改革和網約車新規兩份文件中不少關鍵內容是留給了地方政府來具體明確的。比如説經營權問題、價格機制選擇、發展規模、準入標準等等,如何來理解這些改革設計呢?“計程車的管理屬於地方事權。所以,從法律的規定來説,這應該是由地方政府來承擔相應的責任。”周漢華表示,從合理性來説,我們國家3000多個一級縣市,600多個城市。不同的地方,市和縣的資源稟賦不一樣,公共交通的供給情況不一樣,群眾出行的條件不一樣,道路資源的情況也不一樣,如果中央對網約車規定一刀切,一定會很難適用下去。

  周漢華認為,對於地方政府來説,需要更好地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不同的地方體現出不同的特點。

  此外,對於市場主體來説,也要適應新的發展格局和形勢,不能是一刀切的説全國各地網約車發展都是一個模式,要做更細的工作。這個過程就是對這兩個文件、對法律要有規則意識,法治思維和法治意識。在地方市場的開拓當中,更多的來考慮到地方特點,因地制宜,更好地提供網約車的服務。

  經過地方政府、乘客和網約車供給方、巡遊車,也就是社會各方的共治,在一種合作、共贏甚至某種妥協過程中慢慢磨合,最後經過一段時間形成多贏的、持續可發展的格局,這兩個文件真正的精神就可以落地。

  王繡春認為,進一步強化了屬地管理的事權,實際上進一步體現了統分結合的思想。一方面是在中央層面做出頂層設計,另一方面給地方在制度設計上發揮主動性留了更多的空間和餘地。

  新規明確以乘客為本 網約車平臺須保護乘客權益

  這兩個文件從徵求意見到正式出臺經歷了近10個多月的時間,在如此長的不斷修改過程中,都有哪些變化呢?

  王繡春表示,從指導意見看,新規出臺突出了五個基本原則:以乘客為本、改革創新、統籌兼顧、依法規範、屬地管理。在具體的改革內容上,做了相應層次、邏輯的梳理,從而更加突出改革重點,也就是突出了改革的任務。

  在網約車管理暫行辦法方面,對於網約車車輛登記性質作了調整,明確將網約車的車輛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既體現出它出租汽車的性質,又反映了它屬於一個新的業態,王繡春強調,“是以前沒有過的”。

  出租汽車目前8年強制報廢,但這次在管理暫行辦法中明確,網約車車輛行駛里程達到60萬公里的時候強制報廢,同時也明確對於行駛里程沒有達到60萬公里但是使用年限達到8年了,就退出網約車經營,可以繼續轉為社會車輛來行駛,但不能再從事網約車經營。

  王繡春表示,管理暫行辦法明確網約車平臺公司和駕駛員可以依據工作時長、服務頻次、靈活用工的要求籤訂多種形式的勞動合同或者是協議。通過這樣的方式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是為了讓勞動用工的靈活度更加加強。

  對於網約車平臺公司經營許可的許可程式。非常明確實行的是“兩級工作、一級許可”,也就是原先按照一級由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來開展審核工作,進行許可的工作方式,調整為按照網約車有線上線下服務能力兩方面的要求,這是網約車新業態的特點。

  對於資訊安全保護方面,王繡春認為,整個文件制定過程中是隨著大家對於“網際網路+新業態”可能帶來的資訊安全上的風險隱患,在逐步地增強網約車平臺對資訊安全保護方面的義務和責任。

[責任編輯: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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